亳州市利辛县2020年“特岗计划” 资格复审公告
2020-09-01来源:利辛县人民政府网

利辛县2020年“特岗计划” 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利辛县2020年“特岗计划” 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于9月 3日通过安徽教育网向社会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9月 4日上午8:00-12:00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利辛县教育局一楼大厅(利辛县港口路利民小学对面)

四、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笔试准考证、《2020年特岗教师报名表》(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下载打印)原件等材料。其中: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从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或申请表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4.笔试准考证;

5.《2020年特岗教师报名表》(从网上下载打印)原件;

6.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如无相应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还须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7.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如无相应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8.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如无相应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9.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如无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还须提供本人关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10.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拟定于9月5日,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利辛县政府网,我们会将有关信息及时在网站上进行公告,恕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58-8800222利辛县教育局

0558-8812151利辛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8-8702666县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0558-8809913利辛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组

利辛县教育局

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www.lixin.gov.cn/News/show/4344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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