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上半年考录参公人员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2020-09-01来源:四川省人社厅网站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参公人员面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上半年省级机关(单位)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此次考录工作已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阶段。现就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

(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9月9日(星期三) 9:0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四川省交通管理学校   

(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佳灵路22号,西部汽车城对面)

四、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准备以下材料

(一)《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职位要求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因疫情原因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四)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五)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报考要求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报考者,须提供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请明确到具体工作起止年月)。

(七)符合《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八)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当天提供7天内(2020年9月2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认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二)请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限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请各位考生申领健康码和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地点前,要主动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考生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资格审查考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面试资格审查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审查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四)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录用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 政策咨询电话 举报监督电话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公路局 028-85580847 028-85555781
航务管理局 028-85525675 028-85526383
工程质量监督局 028-85526392 028-85527486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一支队 028-85527809 028-85526553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二支队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三支队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四支队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五支队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六支队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七支队

附件:四川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参公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名单

2020年8月31日

信息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45-87AAF1F0DE4D4D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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