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省档案馆遴选人员公告
2020-08-21来源:江苏省档案馆网站

江苏省档案馆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经报省委组织部同意,省档案馆决定面向基层组织开展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数量

省档案馆内设机构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职位4人,其中:宣传报道职位2人,档案管理职位1人,财务管理职位1人。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江苏省内设区市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江苏省内设区市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符合在本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江苏省档案馆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2年内受过处分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7.按照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等相关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须知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0日至8月31日,通过电子邮箱(sdajrsc@126.com)提供报名相关材料。

2.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江苏省档案馆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须在意见栏签署同意报送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中,县级以下机关(单位)报名人员为县级党委管理干部的,须加盖县级党委组织部印章);

(2)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电子版);

(3)身份证;

(4)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

(5)学历、学位证书;

(6)年度考核登记表;

(7)发表过的新闻报道、撰写的综合文字材料,史学或档案学术论文、档案研究成果及史学编研成果等与所报职位相关的业绩成果;

(8)相关获奖证书。

以上(3)-(8)材料复印后,请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材料以PDF格式(照片JPG格式)发到电子邮箱,邮件标题请填写报考的“职位名称+姓名”。

3.考试比例: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为1:5,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遴选人数,直到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遴选人数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请省委组织部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面试比例原则上为1:3,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4.资格初审:2020年8月31日至9月6日进行资格初审,必要时可联系报名人员,要求其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9月7日通过电子邮件告知初审结果。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能力。公共科目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主要测试本职位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和应具备的专业素养,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50分,其中公共科目60分、专业知识90分。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计入笔试综合成绩,笔试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13日9:00-11:30,地点在开考前一周告知考生。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苏康码(绿码),且经现场检测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参加笔试人员可于2020年9月中旬登陆邮箱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请关注江苏档案信息网(http://www.dajs.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目。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并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同时提供《江苏省档案馆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在江苏档案信息网(http://www.dajs.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时间为2020年9月下旬。

五、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实行等额考察)。

考察工作由省档案馆负责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以及与遴选职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单位。

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履历分析、适岗评价、发放征求意见表、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对业绩成果和受奖励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省档案馆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省档案馆馆务会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江苏省档案信息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由省档案馆馆务会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规定及程序,由省档案馆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办理相关手续。公示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3.任职。对遴选人员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职级。

七、咨询及监督

遴选政策咨询电话:(025)83591829、83591807;监督电话:(025)83591827、83591826。

附件:1、江苏省档案馆公开遴选职位表附件1).xlsx

          2、江苏省档案馆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docx

信息来源:http://www.dajs.gov.cn/art/2020/8/20/art_16_51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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