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城区2020年秋季学期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本着“适龄儿童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原则,结合云县城区生源分布情况和各学校容纳生源的能力,经县人民政府招生委员会批准,云县城区小学2020年秋季学期实行划片招生入学,为规范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高效、有序推进招生工作,成立云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绍祥 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黄光勇 云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董佳梅 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彭云华 云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应东 云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组长
施泽峰 云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钟汝江 云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龙志军 云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股长
段永海 云县教育体育局招生办公室主任
李天良 云县爱华完全小学校长
李维洪 云县第二完全小学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云县教育体育局,由施泽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部门协调和日常事务处理工作。
二、招生片区划分主要依据 (一)严格执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 号)文件精神,坚决落实免试入学,各学校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范围开展招生工作。
(二)按照相关学校所能容纳的学生数进行学校招生片区划分,云县本地户籍且在招生范围内的学生,以户口薄和实际居住地房产证为主要依据,有多套房产的,以户籍地址为主要判定依据,不得跨片区择校。
(三)云县户籍不在城区划片招生范围内的属于乡镇的原则上回户籍所在乡镇完成义务教育。
(四)非云县户籍的学生,主要依据其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含租房合同)、父母就业证明(在本地)、实际居住证明(在本地实际居住地社区处开具的居住证明)、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为依据,持以上证件服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调配。
(五)根据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性意见,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此次划片招生工作,以确保我县城区适龄儿童整体上实现相对就近入学为主。
三、招生对象 辖区内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城区2所小学招生计划 2020年9月云县城区2所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如下:
(一)爱华完全小学计划招生600人。
(二)第二完全小学计划招生420人。
五、招生片区划分 (一)爱华完全小学招生范围。一是户籍在爱华社区、新云州社区、德胜村旧村小组的适龄儿童;二是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爱华社区、新云州社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适龄儿童以及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爱华社区、新云州社区辖区范围内有房产的适龄儿童(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为准),房产证(购房合同)上须有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名字;三是父母(法定监护人)属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企业正式职工,且随父母居住在爱华社区、新云州社区辖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四是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爱华社区、新云州社区辖区范围内有公租房、廉租房的适龄儿童(以廉租房、公租房租赁合同为准),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上须有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名字;五是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爱华社区、新云州社区辖区内居住并长期在该区域内经商、务工的适龄儿童。
(二)第二完全完小招生范围。一是户籍在草皮街社区、毛家村社区大丫口组和小平掌组、勐勐村下衙二组和三组的适龄儿童;二是父母(法定监护人)在草皮街社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适龄儿童以及父母(法定监护人)在草皮街社区辖区范围内有房产的适龄儿童(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为准),房产证(购房合同)上须有父母或者监护人名字;三是父母属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企业正式职工,且随父母居住在草皮街社区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四是父母(法定监护人)在草皮街社区辖区范围内有公租房、廉租房的适龄儿童(以廉租房、公租房租赁合同为准),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上须有父母或者监护人名字;五是父母(法定监护人)在草皮街社区辖区内居住并长期在该区域内经商、务工的适龄儿童。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1.第二完全小学:8月13日至8月14日,早上8:00—11:00,下午2:00—5:00。
2.爱华完全小学:8月15日至16日,早上8:00—11: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第二完全小学、爱华完全小学。
七、招生措施 (一)招生方案公示 招生方案于2020年8月9日至8月13日在沧江明珠网站、云县教育体育局公众号公示并在爱华完全小学、第二完全小学门口粘贴。
(二)时限须知 2020 年城区小学招生的户籍界定时间(即户口落户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且为非挂靠户口(即孩子的户口至少需与父亲或者母亲其中一人同在一本户口册,不能挂靠在其他亲属的户口册内);持有居住证(居住证中需含学生姓名)登记办理时间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
(三)报名提供材料 1.户口在招生片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原件;
(2)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信息及身份证;
(3)疫苗接种证。
2.父母(法定监护人)调入或已在爱华社区、新云州社区、草皮街社区辖区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人社部门或现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2)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
(3)疫苗接种证。
3.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爱华社区、草皮街社区、新云州社区有房产(含:租赁的公租房、廉租房)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原件;
(2)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或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
(3)法定监护人户籍信息及身份;
(4)疫苗接种证。
4.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在爱华社区、新云州社区、草皮街社区居住,并在城区经商、务工的适龄儿童须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原件;
(2)营业执照原件;
(3)居住证或租房协议;
(4)法定监护人户籍信息及身份证;
(5)疫苗接种证。
5.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企业职工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原件;
(2)职工所在企业出具的用工证明及近3个月工资发放名
册;
(3)县投资促进局对职工就业企业是否属于招商引资企业
的认定证明;
(4)疫苗接种证。
(四)定额管理 城区小学新招一年级班额学生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所定指标数,严禁扩大招生规模和增加班额人数。
(五)随机编班 城区小学新招收的全部学生以随机编班的方式进行均衡编班,编班后不得调整。
八、招生程序 2020年云县城区小学招生全部实行按批次招录制度,按照“有户有房”、“有户无房”和“无户有房”、“无户无房”顺序,分2个批次招录学生。各学校按批次顺序招录时,若第一批次符合招生范围人数少于招生指标的,直接招录;若第一批次人数超过招生指标的,即进行随机派位(抽签),并停止剩余批次招录。第一批次招录后未完成招生指标的,进行第二批次招录,符合条件人数超过剩余招生指标的,进行随机派位(抽签)招录(依次类推)。
重点说明:因第二完全小学2020年招生范围适龄儿童多,学校学位数有限,2020年城区学校招生由第二完全小学按照上述程序先招。第二完全小学招生结束后,符合招生条件的剩余学生安排到爱华完全小学参与对应批次招录,若招生结束,仍剩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教育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就便原则统筹安排到城区周边学校就读。
(一)爱华完全小学招生程序 ——第一批次招录对象:一是户籍、房产在爱华社区、新云州社区、德胜村旧村小组的适龄儿童;二是户籍在爱华社区、新云州社区、德胜村旧村小组,但无房产证(家庭无房产信息必须是适龄儿童所在户籍中所有成年人的无房产信息)或房产证不符合的适龄儿童;三是驻云县现役军人子女(需填报《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审批表》);四是父母(法定监护人)因工作调动至爱华社区、新云州社区范围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适龄儿童。
以上适龄儿童人数如果在爱华完全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数范围内,直接招录。若超过招生计划数,则进行随机派位(抽签)。
——第二批次招录对象:一是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内,但属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企业(单位都在爱华社区、新云州社区范围内)正式职工的适龄儿童;二是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内,但在爱华社区、新云州社区范围内有房产(自建房、商品房、公租房、廉租房)且实际入住人员的适龄儿童;三是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内,但长期在爱华社区、新云州社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第一批次招录结束后,若第二批次的适龄儿童人数还在招生数范围内,直接招录。若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对该批次适龄儿童进行随机派位(抽签)。
(二)第二完全小学招生程序 ——第一批次招录对象:一是户籍、房产在草皮街社区、毛家村社区大丫口组和小平掌组、勐勐村下衙二组和三组的适龄儿童;二是户籍在草皮街社区、毛家村社区大丫口组和小平掌组、勐勐村下衙二组和三组,但无房产证(家庭无房产信息必须是适龄儿童所在户籍中所有成年人的无房产信息)或房产证不符合的适龄儿童;三是驻云县现役军人子女(需填报《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审批表》);四是父母(法定监护人)因工作调动至草皮街社区范围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适龄儿童。
以上适龄儿童人数如果在第二完全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数范围内,直接招录。若超过招生计划数,则进行随机派位(抽签)。
——第二批次招录对象:一是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内,但属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企业(单位都在草皮街社区范围内)正式职工的适龄儿童;二是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内,但在草皮街社区、毛家村社区大丫口组和小平掌组、勐勐村下衙二组和三组范围内有房产(指自建房、商品房、公租房、廉租房)且实际入住人员的适龄儿童;三是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内,但长期在草皮街社区范围内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第一批次招录结束后,若第二批次的适龄儿童人数还在招生数范围内,直接招录。若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对该批次适龄儿童进行随机派位,以后批次不再招录。
九、不予按片区招录情形 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按片区招录,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或者返回户籍所在乡镇学校就读。
(一)错过片区学校规定登记报名时间的;未能在规定的登记报名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二)利用两个及以上的户籍或房产信息抢占不同片区学校学位的;
(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十、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 完善监督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依规依纪依法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电话:3211425)。严禁城区小学跨区域择优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学籍造假等现象。对违反招生入学纪律的,一律严肃处理,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教育主管部门对保障适龄儿童入学进行全程监控,监督并指导学校依法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和规范办学责任。对招生入学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提请相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十一、相关要求 (一)各学校招生工作由校长总体负责。
(二)各学校不得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也不得让不足龄儿童插班跟读;入学报到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持对应片区学校发放的入学通知书进行入学报到。
云县人民政府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9日
来源:http://www.yunxian.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id=3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