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临沧市临翔区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面试公告
2020-06-19来源: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网站

临翔区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

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面试公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委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卫健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云人社发〔2020〕22号)、《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和《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关于2020年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降低开考比例和递减计划开考岗位的公告》有关要求,为做好临翔区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考试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知识与能力并重的原则。

(三)坚持回避原则。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6月19日8:00—13:00。

(二)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6月19日13:30-20:00

(三)资格复审地点:临沧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要求:

1.逾期不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

2.考生在临沧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及临翔区网站自行下载填写《临沧市2020年医疗卫生机构面向全国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面试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1),携带表中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务必按照要求准时到达资格复审地点,不能提供所需材料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3.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等后续招聘环节。区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5分,乡镇卫生院招聘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0分。

4.资格复审不通过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其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以下人员不符合参加资格复审等后续招聘环节的条件:一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二是现役军人,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职工。三是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五)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临沧市2020年医疗卫生机构面向全国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面试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2)。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毕业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2020年毕业考生提供承诺书原件)。

4.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或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原毕业学校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

5.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提供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6.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若因疫情原因不能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由考生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7.学位证(招聘岗位需求表中学位要求需提供的考生;2020年毕业生提供承诺书原件)。提供由就读学校学院开具的成绩合格证明。

8.符合报名条件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退役军人、大学生村官等人员还须提供服务期已满两年内考核合格的证明、退役证、烈士子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面试组织

面试由临翔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临翔区人社局参与业务指导。

四、面试对象

根据《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要求,通过笔试,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考生。降低开考比例岗位,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可按1:1进行面试,若超过1:1达1:2,按1:2进行面试。

五、面试内容

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专业能力、职业规划等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性要素。

六、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0年6月21日

面试考生务必于6月21日上午7:10准时到面试地点。

(二)面试地点:临翔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洪桥路109号)。

七、面试方式及成绩计算及公布方式

(一)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面试时间到考生终止答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二)成绩计算方法: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考官评分的平均分即为面试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再一致,则加考面试,以最终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三)成绩公布

1.个人面试成绩在后一位面试人员面试结束时,由工作人员引导到面试考场听取其面试成绩。

2.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合成后在区卫生健康局1楼公示栏张贴公布。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应提前自觉扫“疫情防控行程卡”,如实提交14天内行程信息,并申报“云南健康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体温正常,“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须提供资格复审、面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另行安排,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两次核酸检测后方可解除隔离。

(二)考生进入资格复审、面试地点除身份核验外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自觉有序排队,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接受体温测量,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不聚集交流。

九、纪律要求

(一)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实行回避。

(二)对违反面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三)面试人员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考点,在进入面试候考室的考生须将手机、手提电脑、电话手表等通讯工具关闭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自觉遵守时间要求,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未经考务人员允许,一律不得出入候考室,不得向工作人员打听与面试有关的事项。

(四)面试人员实行代码制,面试时只向考官报告面试抽签顺序号和报考岗位,不得泄露姓名及其他个人情况。

(五)面试人员在等待面试期间,不准高声喧哗。面试人员进入候考室封闭后,封闭至本人面试结束,面试人员被告知面试成绩后,请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十、未尽事宜请咨询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883—2123132

临沧市临翔区面向全国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招聘

优秀高校毕业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

附件1:临翔区面向全国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xlsx

附件2:临沧市2020年医疗卫生机构面向全国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面试人员资格复审表.xlsx

来源:http://www.ynlx.gov.cn/lxqrmzf/lxqrmzf/zwdt72/tzgg16/520388/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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