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经开区2020年面向山东省省属公费师范生招聘教师简章
2020-06-15来源: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面向山东省省属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 号)和《印发德州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教体人字〔2020〕4号)精神,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山东省省属高校德州生源2020年公费师范毕业生(以下简称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0名(岗位计划见附件1),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已经与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含原德州市教育局)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的2020年山东省省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学习成绩优异,能按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学校或院系出具的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的证明,2020年8月31日之前仍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将不予录用)。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在约定1年试用期内取得,在约定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2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事业发展部(天衢东路1339号中建华府小区北门西100米路南)

(四)面试费收取标准:每人70元

(五)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身份证、与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含原德州市教育局)签订《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学校(院系)出具的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的证明(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内附在校成绩单);报名表(通过本通知附件下载,如实填报);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书姓名报考岗位)。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准备时间为30分钟,按报考学科从现行教材中抽取一节课,写出完整教学设计;面试采用“试讲(讲课形式,不超过10分钟)”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划定最低70分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高于合格线的,按岗位需求进行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据大学期间综合表现择优录取)。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对考察人员的德、能、学业成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从事教师工作的职业道德水准及档案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资格。未经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同意,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招聘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

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舞弊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颁发《聘用通知书》。

七、聘用

对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结合招聘计划,进行高分先选并办理相关手续。与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六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一年)。先上岗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间待遇按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0534—2753008

     0534—2566723

附件

1、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生岗位计划表.xls

2、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省属公费师范生报名登记表.doc

3、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6月13日

2020年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山东省省属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防疫要求

一、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报名点报名,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检测体温合格后方可进入报名点,持非绿码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报名点。  
二、请报名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报名点报名的考生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报名点内不得随意走动。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
三、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报名。凡违反山东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且取消报名资格。
四、报名结束后,考生应有序离开报名点,不得在报名点逗留聚集。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6月13日

信息来源:http://jjjskfq.dezhou.gov.cn/n25300384/n25301039/n25301066/c54936096/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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