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6月8日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前期已进行面试确认且不需要变更确认状态的无需重复确认),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xmbjzzc@126.com进行面试确认。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职位面试”,“××职位”填写职位代码即可,内容见附件2。
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0年6月8日17∶00前传真至0592-6583627或发送扫描件至xmbjzzc@126.com,并打电话到0592-6583627确认(前期已发送放弃声明的无需重复发送)。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0年6月20日14∶00前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面试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应届毕业生(含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离校时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考生)提供《报名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贴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原件。
(六)1张近期一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准考证号)
请考生仔细阅读下列注意事项,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上述材料中的报名推荐表、考试报名登记表须从国家公务员招录专题网站下载,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考试报名登记表内容必须与考生报名时网上填写的内容一致。
(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总站将收取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发放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证明。
(三)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四)考生务必按照面试公告要求携带有关材料,缺少必备材料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资格复审通过后进行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面试资格审查在6月20日进行,面试在6月21日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将于2020年6月21日进行。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上午8∶00前报到参加抽签,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于当天上午9∶00开始,截止上午8∶30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需上午入场,全天封闭。
(二)面试地点
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广州市花都区花都大道中193号,参考路线详见附件4)。
(三)面试有关事宜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生以抽签方式决定面试顺序。参加面试须携带的材料:身份证、准考证、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证明(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
六、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
(一)体检和体能测评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体检、体能测评人数与录用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体能测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体能测评。
(二)体检和体能测评
体检和体能测评考生集中地点均在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具体安排将在面试结束后2-3天内适时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没有接到通知的考生可来电咨询。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并在受检前不要进食、饮水,保持空腹,并准备2张近期一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体能测评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有关标准,体能测评中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请考生务必在体能测评当日自备运动衣、运动鞋。
(三)确定考察对象的原则和办法
根据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考察对象。遇有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造成考察对象空缺时,将视情按照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顺延递补考察对象。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合成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申论占30%,公安类专业科目考试占30%)×50% + 面试成绩×50%
七、其他事项
(一)注意事项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提供健康码绿码,对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须严格遵守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需要集中隔离观察的,预留充足时间进行集中隔离观察。面试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不带呼吸阀),按要求测量体温,考试、体检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或体检,当日面试改为视频面试或录像面试,体检另行安排。
2.考生应按公告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缺少必备材料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对于缺乏诚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通报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
4.考生不要相互交流与考试有关的信息,以免将来引起纠纷和诉讼。
5.请各位考生尽早熟悉乘车路线,按时到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地点报到。
6.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所携带的与面试无关的个人物品(包、通讯工具、矿泉水、文件资料等)均不得带入面试室和候考室,请考生在抵达面试地点前自行存放好个人物品。进场前,将有专业安检人员使用专业仪器进行安检。如在候考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或违反面试考场规则的,取消面试资格。
7.面试结束的考生不得再回候考室,如需回候考室取物,应申请工作人员代取,不得自行进入。
8.考生不得对外泄露面试试题信息,不得携带任何有关面试试题信息的资料离场。
9.考生可于面试后第二天登录公务员招录专题网站查询面试成绩。
(二)联系方式
0592-6583627(电话、传真)
13860128386(6月20日后启用)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关于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等各项工作的信息均以考录专题网站、国家移民管理局网站公告及总站工作人员通知为准,我总站提醒各位考生注意谨防冒充我总站工作人员进行招录的情况,避免受骗上当。
附件(点击下载):
1.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确认内容(式样)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式样)
4.考场路线
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20年6月6日
来源:https://www.nia.gov.cn/n741440/n741542/c1304125/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