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连山县纪委监委案件办理管理中心招聘补充公告
2020-05-20来源:连山县人民政府网

2020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案件办理管理中心公开招聘补充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经中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因疫情影响,原定于2020年2月进行的公开招聘考试,现作出如下调整:

一、有关调整事项

(一)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0年5月25日至5月29日。

2.已完成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二)考试

1.笔试时间:2020年5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地点:以准考证地点为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有关要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场入口设置了防疫工作点,参加笔试的考生需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场,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排队测温、检验、消毒后入场(排队时保持1米安全距离)。所有无关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后,考生需在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有序离开考点,不得聚集、逗留。

二、注意事项

(一)由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考试前尽量少去人员密集的地方或场所,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周边区域,并如实填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案件办理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1),考试前14天内去过中高风险地区以及考试前7天内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的考生,按照重点人员健康管理规定,要求补充提供来清远前七天内核酸和抗体检测安全的结果证明材料(获得核酸检测结果需要3-5天,请考生预留足够时间),相关检测费用自理。

(二)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佩戴口罩,携带健康申报表、准考证、身份证并出示健康码(需提前7天以上在粤省事APP申请,并每天按要求进行连续7天的健康申报)入场。出现证件不齐、未提前申报健康码、健康码异常或体温超过37.3℃的(现场红外测温高于36.8℃即需要用水银温度计复测,复测后高于37.3℃的),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三)考生刻意隐瞒中高风险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者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其他事项以原公告为准。

联系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联系电话:0763--8718980

附件: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案件办理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健康申报表.doc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gdls.gov.cn/zwdt/tzgg/content/post_11702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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