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系省卫生厅所直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医药基础和应用研究、生物医学工程研发、医药卫生查新咨询、《福建医药杂志》编辑出版等工作。经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卫生厅同意,我院2012年拟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其他要求 |
1 | 药剂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药学、临床药学、药剂学 | 1、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2、有一年及以上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药房工作经历; 3、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素质。
2、符合相应岗位学历、专业和其他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
4、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在以下网站向社会公布。
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www.fjrs.gov.cn)
福建卫生信息网(www.fjphb.gov.cn)
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网(网址:www.fjsyky.com)
(二)考试、考核办法
根据有关规定,我院将成立招聘工作考核小组,在省卫生厅指导下负责组织招聘工作。具体考试、考核时间将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并电话通知本人,请所有应聘者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具体办法如下:
1、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应在2012年8月22日--2012年9月29日向我院办公室报名,并随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工作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应聘者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资格。
2、每个岗位拟聘人数与应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如在报名截止日仍未达到1:3的比例,经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批准后可开考。
3、考试分为专业笔试和面试,综合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笔试和面试均采取100分制,分别占综合总分的40%和60%,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
4、在笔试和面试的基础上,由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招聘工作考核小组根据考试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提交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人选。
(四)公示及确定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情况,将按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选按规定在福建人事人才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院与聘用人员按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签定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
1、正式进编聘用后,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服务时间为五年(含试用期)。
2、享受国家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工资待遇和福利。
3、享受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福利待遇。
4、不享受住房安排待遇。
5、符合引进人才条件者,在申请办理引进人才审批及确认手续后,按规定享受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五、未尽事宜由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地址:福州市五四路7号省医科院十一楼,邮编:350001)
联系人: 金小平 联系电话:0591-87550501
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
201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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