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校医院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19年人员补充计划和学校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需要,校医院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招聘要求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招聘要求 | 岗位职责 |
医疗卫生 | 外科医师 | 1 | 1.具有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执业范围为外科,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二级甲等以上医院3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有专业特长者优先。 2.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执业范围为外科,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三级及以上医院3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有专业特长者优先。 | 负责外科的医疗、急救等相关工作,做好学校的医疗保障工作。 |
内科医师 | 1 | 1.具有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执业范围为内科,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具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3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有专业特长者优先。 2.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三级及以上医院3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有心内、消化专业特长者优先。 | 负责内科的医疗、急救等相关工作,做好学校的医疗保障工作。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敬业奉献,开拓创新。
3.品行端正,尊重教师,尊重人才,具有良好的医德素养和能主动为广大师生、病患服务的意识,严于律己,善于合作,认真负责,廉洁行医。
4.接受过系统的医学教育和培训。能熟练使用网络办公系统。
5.身心健康。
(二)资格要求
1.具有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原则上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在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或医学类专业院校学习;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
3.具有陕西师范大学医院招聘岗位6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获得年度考核优秀和院级奖励4次以上的,视为符合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要求。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19年12月27日,公布岗位名称、招聘数量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2月14日,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提交报名应聘资料。应聘人员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至招聘系统。应聘人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再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简历填写完成后,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申请具体岗位。
招聘系统地址:
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
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http://rsc.snnu.edu.cn/info/1036/3672.htm
(三)资格审核。校医院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校医院网站(http://hospital.snnu.edu.cn/)上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每个岗位原则上应不少于10人,否则应适当延长应聘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不能达到规定人数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核。校医院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笔试、面试(含心理测试)、外调考察等环节,考核具体时间安排以校医院网站通知为准。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校医院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分数线,并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各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各岗位如有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校医院网站公布。
2.面试及心理测试
面试采用单人面试,采用打分制,满分100分。
心理测试采用机试的形式进行。
3.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30%)+面试成绩(百分制×70%)
(五)确定拟聘人选。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考核总成绩第1的为拟聘人选、第2的为递补人选。
校医院根据考核结果,对拟聘人选进行外调考察,提交独立考察报告,并确定拟聘方案,报学校研究确认后予以公示。
(六)公示。人事处和校医院同时在网站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报学校审批。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9)81530819 85300863
电子邮箱:sdyy@snnu.edu.cn
办公地点:雁塔校区师大医院办公室
长安校区学府医院办公室
校医院
2019年12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snjob.gov.cn/app/article/content/4183.shtml?visits=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