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四川省南充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人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 (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仅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四川省南充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楼4楼人事科(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366号)。
联系电话:0817—2328709
3、报名所需资料。
(1)《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见附件2),请如实准确填写后按要求张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能证明其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证件;
(4)本人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5)2张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报名时根据所交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考核
1、考核地点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366号四川省南充中等专业学校。
2、考核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综合考核方式(面试)进行,分两部分:讲课和写作,各100分,各按50%计入总分,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果出现考生讲课及写作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和驾驶证等)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公示。
(三)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的要求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天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者,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通过加试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四)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五)公示
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排名、拟聘用岗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期间因自动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拟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拟聘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并配合招聘单位调取其个人档案,招聘单位审查后将相关资料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或因不符合公开考核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我市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及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川省南充中等专业学校
2019年12月20日
信息来源:http://120.26.98.249:8015/newsDetail/50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