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
2019-12-17来源: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

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www.jmi.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年龄和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计算年龄,学习、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6、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符合;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方式

(一)网络预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7日

报名方式:应聘者将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学院人事处邮箱:jshyrs6916@126.com,发送主题请以“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名称+毕业院校”格式注明。

报名材料:

1、交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

2、填写《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可在公告发布网页上下载,A4纸打印,并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已经毕业人员提供各层次(高中以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

5、已毕业人员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6、要求工作经验的岗位请提供在职证明或离职证明,同时提供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

7、 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8、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文(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

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现场资格审核

1、携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复审通过领取准考证并缴纳报名费和考试费合计100元/人,完成缴费即完成报名。

3、本次招聘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

4、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且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6、报名情况及考核项目会在校园网公示。

三、考核及组织

(一)考核方式为:

1、笔试;

2、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适岗评价);

3、面试。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与方法。笔试没有指定参考书,题型及考察知识点参见《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见附件3)。

2、笔试时间:按照准考证上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适岗评价)。笔试成绩将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三)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适岗评价)

所有岗位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适岗评价)人员名单。

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适岗评价)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及岗位胜任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教师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试讲,其余岗位为适岗评价。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适岗评价)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四)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以及沟通、社交等方面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适岗评价)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计入个人总分。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根据招聘人数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政审考核,并根据政审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公示无异后,由学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新进合同制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新入职合同制专业教师进校后,须专职担任一届(3年)辅导员或教务员,没有企业工作经验的新入职专业课教师前3年还应在企业连续实践6个月以上;辅导员需要入住学生公寓,长期住校值班。

五、薪酬待遇

新入职合同制人员,除不享受住房补贴以外,其他工资、福利和待遇享受学校事业编制内同等人员同等待遇。

新入职合同制人员,如符合学校青年教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条件的,租期内的租金由学校承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86176915

联系人:费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25-86176964。

联系人:宋老师。

附件1:苏海院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第二批)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doc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人事处

2019年12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www.jmi.edu.cn/a8/55/c933a43093/page.htm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第二批)岗位一览表
岗位编号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 学位 其它资格条件 备注
H-01 航海学院 教师 专业技术 1 航海技术 本科 学士 担任世界20强航运企业远洋船长资历不少于5年  
H-02 航海学院 教师 专业技术 1 航空、航天与航海医学;内科学、外科学、护理学 研究生 硕士 具有3年及以上国内三甲医院相关工作经验  
H-03 电气学院 教师 专业技术 2 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控制工程 研究生 硕士 本科专业为工业电气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电气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具有本专业3年及以上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1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 负责实验室建设
H-04 人文学院 教师 专业技术 1 设计学 研究生 硕士 具有本专业3年及以上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1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  
H-05 国教学院 辅导员 专业技术 1 外国语言文学、英语翻译 研究生 硕士 男生;具有本专业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1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具有1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者,专业可适当放宽 留学生辅导员
H-06 国教学院 辅导员 专业技术 1 外国语言文学、英语翻译 研究生 硕士 女生;具有本专业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1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具有1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者,专业可适当放宽 留学生辅导员
合计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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