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宣威市纪委宣威市监委2019年
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宣办发〔2017〕114号)规定,按照《中共宣威市纪委宣威市监委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时序安排,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中共宣威市纪委宣威市监委相关职位且符合《中共宣威市纪委宣威市监委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报考人员(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11月16日—17日。
三、资格复审地点
宣威市纪委监委四楼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按照《中共宣威市纪委宣威市监委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11月15日18时前将以下证件和材料提交到宣威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地址:云南省宣威市建设东街213号。
1.《中共宣威市纪委宣威市监委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遴选公告附件2)原件1份,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同意报考并加盖印章;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3.《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组织已认可,本人签字认可)复印件1份;
4.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本人自公务员录用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6.《中共宣威市纪委宣威市监委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遴选公告附件3)原件1份;
7.《参加遴选人员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原件1份。
8.本人家庭关系信息表原件(本公告附件2)。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经办人签字、标明日期后加盖单位公章。
9.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中共宣威市纪委宣威市监委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综合岗位经历业绩评价量化指标》(遴选公告附件5)评分标准的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1份从参加工作以来1500字左右的经历业绩报告(附电子文档)。工作经历业绩报告的具体要求:①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个人经历、自我评价、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等情况和所负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成效等;②凡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③简要介绍个人历年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④结合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工作经历业绩报告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在落款处签字按手印。
(三)不能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等后续遴选环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公开遴选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四)主动放弃资格复审及后续遴选环节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8日前将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的纸质说明材料以拍摄或扫描的方式将电子文档(jpg格式),发至宣威市纪委监委邮箱(xwjw7165970@126.com)。
五、资格复审递补
资格复审环节因个人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及递补人员另行通知。
遴选咨询电话:0874-7165970
监督举报电话:0874-7165825
附件1:中共宣威市纪委宣威市监委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名单.xls
附件2:资格复审人员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xls
中共宣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宣威市监察委员会
2019年11月4日
文章来源:http://www.xw.gov.cn/index.php?a=shows&catid=147&id=14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