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道真县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19-10-18来源:道真县人民政府网

道教通〔2019〕140号

道真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县直属中小学校(园)、玉溪镇教育管理委员会:

为做好我县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函〔2019〕595号)、《遵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遵教办人〔2019〕11号)等有关规定及国家和我省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相关精神,现将道真县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道真自治县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的道真自治县公民,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县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居住地、工作地及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师资格考试。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黔教师发〔2013〕401号文件规定“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宣传、准备阶段(2019年9月23日-10月1日)

(一)认定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加强教师资格春季认定的宣传,使申请人能够充分了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条件、政策和工作流程。

(二)申报教师资格人员完成学历、普通话、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证书(2013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报本专业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材料准备工作。

四、网上报名2019年9月23日-10月18日

(一)申报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函〔2019〕252号)、《遵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时进行网上申报。

1.申报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和居住、工作和学习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申报的教师资格认定,选择道真自治县教育局现场确认点,按照网上规定的申报程序和步骤,如实完成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工作,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和承诺书(网址:http://www.jszg.edu.cn,)。

2.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国考),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入口。

3.未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非国考)(申报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者,按黔教师发〔2013〕401号文件中“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入口。

(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报名点和现场确认点设在道真县教育局。

(三)同一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报人员在进行网上申报前,请认真阅读附件七《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示意图》,确保申报信息真实无误。

五、现场确认、受理申请者提交申请材料及体检阶段

(一)道真县教育局确认时间2019年10月21日—11月1日(10个工作日)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省检察院、省法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12个部门下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有关工作的意见>》(黔检会〔2019〕9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函〔2019〕595号)规定的要求,完成现场确认工作。

(三)县教育局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审查确认申请人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

(四)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逐步减少提交纸质材料的工作要求,面向社会认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到县教育局完成现场确认时,网上比对成功的项目,申报材料只验证原件,不收取复印件。

(五)思想品德鉴定工作。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从网报系统下载《承诺书》并签名后上传系统。

(六)申请人员的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应做到提交材料后及时体检。

体检严格执行《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黔教人发〔2004〕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有关规定。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严格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其他普通高校应届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及认定阶段

(一)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公示时间2019年11月5日-11月11日。

(二)申报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市教育局审查时间2019年11月4日-11月8日(5个工作日)。

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时间2019年11月11日-11月15日(5个工作日)

(三)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中“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规定,2013年(含2013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类别与所学专业相同的,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 。

(四)认定机构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向符合法定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函〔2019〕595号)文件的精神,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2019年12月6日前全部结束。

(六)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市教育局资格复查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11月8日,复查结束后在“遵义教育网”—“网上办事”—办事指南--“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文件夹中发布 “2019年下半年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拟认定人员名单。(网址:http://jyj.zunyi.gov.cn/wsbs/bszn/201903/t20190314_3358214.html)

七、其它事宜

(一)加强教师资格证书管理

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执行,对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规定执行。

面向社会认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获得认定者由遵义市教育局通过市政务中心邮政窗口分别通过特快专递寄到各县(区、市)教育局,2019年11月23日后申请人到县教育局领取。

(二)信息查询

2019年春季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通知、公示等均在遵义教育网—网上办事—办事指南--“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文件夹中发布(网址:http://jyj.zunyi.gov.cn/wsbs/bszn/201903/t20190314_3358214.html)

附件:1.遵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致香港特别行政政府香港警务处函件样式

3.致澳门特别行政政府身份证明局函件样式

4.遵义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5.2019年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明确的几个问题

6.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认定流程

7.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示意图

8.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

道真自治县教育局

2019年9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gzdaozhen.gov.cn/xwzx/tzgg/201910/t20191018_39008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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