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第一中学招聘2020年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告
2019-10-17来源: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

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加强招聘工作监督的通知》(保人社联〔2014〕14号)和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公安局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保人社联〔2016〕24号)等文件精神,经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学历 专业 年龄 招聘对象及条件 备注
语文教师1人 本科 及以上 各学科 相关专业 30岁及以下

1.国家“双一流”大学、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获学士及以上学位。

2.普通话达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岗普通话达二级甲等),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1.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2.年龄计算截止2019年11月3日。

数学教师1人
英语教师1人
历史教师1人
地理教师1人
政治教师1人
物理教师1人
化学教师1人
生物教师1人
信息技术教师1人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2020年应届毕业生,年龄计算截止2019年11月3日。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9年10月16日在保山市人社局网站、保山第一中学及相关院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2019年10月26日9:00-10:00在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田径场、2019年11月3日9:00-10:00在西南大学第四运动场(备注:共计10个招聘岗位,如果10个招聘岗位10月26日在陕西师范大学招聘中全部签约到应聘人员,则不再参加11月3日在西南大学的招聘;如果部分招聘岗位签约,则在西南大学招聘未签约岗位)。报名时考生需提供学习证明材料、成绩单、身份证及报名岗位需要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彩色免冠同版大一寸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由保山第一中学负责。

(四)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小组查阅个人信息及面谈等,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面试:面试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课题现场抽签)。考官由保山一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组成,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当场宣布成绩,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5位面试考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下3位面试考官的平均分。

(七)确定签约对象: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者,得分最高的为签约对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和保山第一中学与被签约对象现场签订招聘协议书。签约人员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大一寸照片4张。

(八)资格复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九)体检:体检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体检将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考察:由保山第一中学负责,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保山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

(十二)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经保山第一中学、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并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保山第一中学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岗位待遇: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我市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联系方式

保山第一中学联系人及电话:

张老师:0875-2146298;13908755706

邮箱:630379615@qq.com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及电话:

李老师:0875-2162447

监督电话:

保山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875-2136367

九、未尽事宜,由云南省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南省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负责解释。

云南省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南省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

2019年10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www.baoshan.gov.cn/info/egovinfo/1001/zw_nry/57186295-8-/2019-1016005.htm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