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2019-08-08来源:迪庆州人民政府网

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缓解迪庆州卫健委机关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迪庆州卫健委机关招聘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人,主要在机关办公室从事文字材料工作,同时协助对应科室完成相关业务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工作安排。

(二)具有迪庆州本地户口的待业青年,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文字写作能力的优先。

(四)结合单位实际需要,要求招用以下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基本条件之一的人员:(1)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四、招聘方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8月7日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7日— 8月16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7:30。

2.报名地点:建塘镇尼旺路41号(原老藏医院住院楼1楼健康产业发展科)。

(三)报名须知: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1寸近期照片,《迪庆州卫健委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四)资格审核:由卫健委负责资格初审,提交州劳动就业服务局进行复审。

(五)组织面试及录用

通过资格审核后的考生会统一通知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拟聘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后,正式确定聘用。

五、聘用人员管理和相关待遇

(一)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需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原则上1年一签,试用工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签订,协议期满后,经用人单位和被聘用人员双方协调一致,可以续签用工协议。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结合迪庆州卫健委实际,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一经录用,每月工资4600.00元(含五险)。

(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提供假学历、假证件、假户籍证明等,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一经录用,必须服从统一安排,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联系人:边宗,咨询电话:0887-8297695。

迪庆州卫健委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doc

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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