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考试会计基础简明教程第五章 会计凭证
2010-03-30来源:

第一节  会计凭证概述

一、会计凭证的概念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会计账簿的依据。

任何单位在处理任何经济业务时,都必须由执行和完成该项经济业务的有关人员从单位外部取得或自行填制有关凭证,以书面形式记录和证明所发生经济业务的性质、内容、数量、金额等,并在凭证上签名或盖章,以对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和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任何会计凭证都必须经过有关人员的严格审核并确认无误后,才能作为记账的依据。

二、会计凭证的意义

合法地取得、正确地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之一,也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是会计核算的基础环节,在会计核算中具有重要意义。

(三)  监督经济活动,控制经济运行

通过会计凭证的审核,可以查明每一项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是否符合计划、预算进度,是否有违法乱纪、铺张浪费行为等。对于查出的问题,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实现对经济活动的事中控制,保证经济活动健康运行。

三、会计凭证的种类

会计凭证种类繁多、形式多样,通常按照编制的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将其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类。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

记账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它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记账凭证又称为记账凭单,它根据复式记账法的基本原理,确定了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及其金额,将原始凭证中的一般数据转化为会计语言,是介于原始凭证与账簿之间的中间环节,是登记明细分类账户和总分类账户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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