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2019年公开选调县外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通海县教育发展需要,引进优秀教师到我县任教,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5名县外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使用计划,2019年通海县教育体育系统从县外选调中小学教师5人,具体岗位及人数如下:
二、选调范围
通海县外公办学校在编在职在岗教师。
三、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小学学科教师岗位者,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报考初中英语学科教师岗位者,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限英语相关专业;
6.近三年的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7.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者, 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8.夫妻一方在我县工作或生活且户籍在我县,或父母属通海籍户口且在通海居住;
四、选调程序和方式
(一)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5、26、27日三天(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玉溪市通海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通海县西大街80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提交材料:个人申请一份(须有本人亲笔签名);《通海县2019年公开选调县外教师报名表》(附后,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近三年聘用合同等复印件1份,近三年年度履职考核表复印件(须由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对照原件核实后,在考核表复印件上签署“核查属实”字样,并加盖公章),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通海县教育体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持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需提交如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
4.近三年的年度履职考核表;
5.近三年的聘用合同;
6.获奖证书、荣誉证书;
7.近三年教学成绩证明;
8.通海县教育体育局2019年公开选调县外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9.已婚者还需提供如下材料:结婚证、配偶方或父母通海县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配偶工作单位证明或在人社部门登记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
10. 未婚者还需提供如下材料:父或母通海县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以上材料资格审查时验原件,相关复印件一式两份(证明提交原件两份)。
注:如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能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被取消考试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闭卷)。
(2)考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中小学教师类)科目考试的内容,主要题型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部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大纲及辅导用书,也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3)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2019年7月3日上午9:00——11:00。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持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适时通知通海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四)选调人员确定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选调人数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则采用加试的方式来确定拟选调人员。
2.小学语文教师岗位拟选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若有人放弃,依次递补。仅招1人的岗位不需要选岗。
3.选调过程中如有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期间有问题、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由报考者自行征求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报考意见,拟选调人员2019年8月10日前未能办理调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选调和聘用资格。
特别提醒:因现工作单位及有关部门不同意报考或调动,报考人员辞职或解聘的,不能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五)体检
通海县教育体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通海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等部门组织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公示
对体检和政审考察通过的拟选调人员,在通海县教育体育局、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不良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足以影响调动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手续。
(九)聘用办法
选调人员自愿服从选调学校领导安排工作,遵守选调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岗位聘用方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职称申报竞聘方案》等。如果因职称未转评或因选调单位没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不能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必须低聘下级专业技术职务层次,聘期三年。
五、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2.报名后,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选调单位负责人和选调工作人员在办理选调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回避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6.笔试后在后续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通海县教育体育局出具书面说明。
7.在选调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通海县教育体育局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8.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等部门全程监督。
六、联系电话
通海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0877-3801968。
七、监督电话
通海县纪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组 0877-3029923
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海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