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司法局招募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大学生志愿者公告
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由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委托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具体组织实施,旨在解决西部边远贫困县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短缺问题,壮大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力量。同时,为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搭建一个平台,使其运用所学法律知识为西部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根据贵州省司法厅安排,决定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法律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开招募1名志愿者充实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募职位、人数及服务期限
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大学生志愿者1名,服务期限一年(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
二、招募条件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讲政治,重自律,热爱法律援助工作,有奉献精神;
2.于2018年至2019年取得高校法学(不含社会学、民族学、公安学)学士及以上学位;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无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记录,身体健康;
4.具有贵州省户籍;
5.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
三、招募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6月25日17:30前;
2.报名地点:大学生志愿者可以向贵州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处直接报名;也可以向金沙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联系电话0857-7211336)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报名表》(见附件);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3张。填写《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报名表》。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完整填写本人信息。
4.招募选拔(6月25日前)。报名人数大于招募人数的,由金沙县司法局统一组织面试,通过面试确定最终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金沙县司法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后,报送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处。同等条件下,志愿者户籍所在地或截止报名时住所地在金沙县的优先录用。
5.体检和签订协议(7月1日至7月10日)。由金沙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组织入选的大学生志愿者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由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与大学生志愿者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书”,志愿者应当按照所签订的“志愿服务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时间、岗位如期上岗。
6.集中培训上岗。8月中下旬由司法部法援司会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举办大学生志愿者培训班,进行岗前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志愿者培训结束到达服务县后,须在8月29日前登录“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微信群,填写电子邮箱、联系方式等有关服务信息。
四、工作待遇
参加“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项目的大学生志愿者,费用由项目经费予以保障:
1.每人每月服务补贴2000元。
2.大学生志愿者体检费每人200元。
3.大学生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缴纳。
五、其他
1.本《公告》由金沙县司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金沙县司法局研究决定并公示。
2.为便于联系,报名人员要保持电话畅通。
咨询电话:0857-7211336
金沙县司法局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