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函〔2019〕92号)及《贵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筑教办发〔2019〕11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符合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报条件,修文县户籍的各类人员(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在学校所在地教育局申报);户籍不在本县,但在本县工作的各类人员(须持有修文县有效居住证)。
二、严格把关,依法认定,确保认定质量
(一)严格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和《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中有关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范围,以及学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普通话水平等条件要求开展认定工作。
(二)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特别要严格审核申请人员的学历证明材料。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修文县人民医院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时间及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使用
(一)认定时间
根据省市安排,今年春季我县继续使用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开展认定工作,认定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至6月30日。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使用
“网上报名”工作:申请人在网上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县教育局根据申请人网上提交的信息并通过有关程序确认后,开展认定工作。中国教师资格网唯一网址:www.jszg.edu.cn。
四、修文县教育局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安排。
(一)网上申报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5月15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准备申请材料的同时,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个人网报申请,按属地原则选择相应的教育局及现场确认点,并按照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等现场确认信息按时参加现场确认。
(二)体格检查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网报成功后,请于2019年5月16日至5月24日携带身份证及体检表到修文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5月27日至6月4日9:00--12:00、13:00—16: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现场确认地点:修文县教育局人事科(修文县龙场镇栖凤大道、县人民政府右侧、大龙财富中心516室)
3.现场确认携带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个人承诺书》:原件一式二份。
(2)身份证:提供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3)照片: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相片1张(该相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相同)
(4)户籍、居住证明(任选其一):提供申请人本人《居民户口册》原件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体格检查合格报告: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合格报告原件一份(当次有效)。
(6)无犯罪证明材料原件一份。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职工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加盖乡(镇、社区)人民政府公章,或直接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7)其他补充说明材料: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教育部系统数据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须提供如下相应补充材料:
①学历信息比对不成功
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到贵州学历认证中心申请认证报告。
贵州学历认证中心所在单位名称:贵阳市人才交流中心
地址:观山湖区阳关大道28号贵阳国际人才城
联系电话:0851-87990142
网址:http://www.gyrc.com.cn(贵阳人才资源网)
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比对不成功,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信息对比不成功,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一份。
④2013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的任教学科,需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全部成绩单A4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四)完成认定
经现场确认合格的申请人员,直接进入认定阶段。修文县教育局将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过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修文县人民政府户网站发布结果以通知申请人,并为其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五)证书领取
2019年7月1日至7月10日,申请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修文县教育局人事科(516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五、其它事宜
1.高中及职高的教师资格认定由“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贵阳市电大内)直接受理,按照市教育局文件(筑教办发〔2019〕111号)文件执行。
2.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教育局申请认定。
3.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执行,对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规定执行。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个人承诺书》,于网报结束后,申请人自行在个人网报页面打印(A4纸双面彩色打印,一式二份)。体格检查表附本通知后,请申请人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使用《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使用《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幼儿园)》)。
5.根据教育部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成绩查询网址:http://ntce.neea.edu.cn。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修文县教育局人事科(修文县龙场镇栖凤大道、县人民政府右侧、大龙财富中心516室)
联系人:艾祖刚
联系电话:0851-82371552
电子邮箱:715166360@qq.com
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xiuwen.gov.cn
修文县教育局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