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9-04-08来源:江油市人民政府

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安排和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绵教体函[2019]12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今年春季受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教〔2004〕293号)和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绵教体函[2014]82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认定范围

(一)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注:“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近三个月以上社保缴费单和在江油进行人事代理的单位证明)。

(二)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只能由学校教务部门统一组织申报,不受理应届毕业生个人申报。

三、受理认定资格种类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四、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含国考合格的考生)于2019年4月3日—4月26日(7:30—23:3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二)体检

符合认定要求且网上申报成功的人员,请于4月8日—4月30日自行到江油市人民医院参加体检。

参加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表由医院提供,参加体检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1张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照片用于贴体检表,要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并按规定填写体检表中的个人信息。

2、参加体检的人员在体检前一天不能饮酒,不能熬夜,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空腹),按照医院导医护士的安排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取回体检表。体检费用直接由医院收取。

(三)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成功并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人员于4月22日—5月24日(工作日)带上申报材料到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816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四川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参加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所有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一式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四川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学业成绩单和申请人能按时毕业的证明并盖章(各系出具的成绩单和证明无效)。

(3)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体检表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要求上传)。

(6)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的照片一致,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2.参加国考合格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还须带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打印件(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3.未参加国考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还须带上:

(1)师范类专业人员

a、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由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b、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并加盖当地自考部门公章。

4.户籍不在江油市行政区域内,但工作单位在江油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书及最近三个月以上社保缴费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结束后将按规定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国考合格人员不再参加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试讲题目等相关事宜将会电话通知本人。预计在6月上旬对应测试人员进行测试,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五)领取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成功人员于6月下旬在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816办公室领取。

(六)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等规定,教师资格认证收费:190元/人。参加国考合格人员不收费。

五、材料整理和报送要求

(一)所有申报的纸质材料统一用A4打印或复印,装入一个纸质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报名号、申请资格类别、申请学科、申请人姓名等,提交现场确认点审核。

(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对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816-3221246

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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