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告
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我市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权限
(一)受理对象。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宜宾市的中国公民。其中,仅居住地在宜宾市的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2.宜宾市辖区内学校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权限。
1.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2.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高中阶段教师资格。
二、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4月8日—4月26日)。申请人从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报名。根据自己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点击相应的县(区)确认点(翠屏区和叙州区申请认定人员按照原行政区划选择确认点并提交资料);宜宾学院的应届毕业生点击宜宾学院确认点。
(二)体检(4月1日—至4月26日)。申请人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申请认定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类型的申请人,属翠屏区(含临港经开区)的在宜宾市一医院、宜宾市二医院或宜宾市三医院体检;属其他县(区)的申请人在各县(区)教育部门指定的二级乙等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宜宾学院应届毕业生体检由宜宾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最终结论须出具明确意见并有医生签字和医院公章。
(三)现场确认(5月6日—5月10日)。申请人根据相应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见各县区的通告)到各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县(区)现场提交纸质材料,进行申请条件确认。宜宾学院应届毕业生在宜宾学院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进行申请条件确认。确认后网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1.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以下7种基本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需验原件)。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薄或集体户口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均需验原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需验原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由学校提供的学生能按时毕业的材料。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需验原件。
(6)《个人承诺书》原件一式一份(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
(7)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2.参加国考的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国考合格证一式一份(由申请人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
3.未参加国考的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式一份。
(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一份;毕业生登记表和在相应层次学校参加教育教学实习的鉴定表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一份。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提交参加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工人等级是不同序列不能作为相关依据。
5.在职教师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上一年度在申请任教学科的教师岗位上考核合格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交费。各县(区)申请人和宜宾学院非师范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后,按政策需交纳测试费的申请人,交费200元/(人·次)。
三、其他事项
(一)高中阶段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测试题目、时间及地点等事宜,于5月中下旬在“宜宾教育体育网”上发布。
(二)“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
(三)“四川教育网”网址:http://www.scedu.net。
(四)“宜宾教育体育网”网址:http://www.ybedu.gov.cn。
(五)申请人在申请条件确认的期限内,未到各县(区)教育部门现场确认点交齐应提交材料,则视为放弃此次申请。
(六)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体检表所贴照片和办证书用的照片必须一致,且为本人近期照。
附件:1.市、县(区)教育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及咨询电话点击下载
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点击下载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