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荣县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9-03-30来源:荣县人民政府

荣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19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安排,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全省统一认定时间:4月1日至7月10日。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申请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荣县的中国公民,可在荣县教育和体育局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2015 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 188 号)、《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川教〔2004〕293 号)等政策规定,下同)执行。已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在 2019 年及以前申请另一类(学段或学科)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参加四川省自学考试学历教育的师范类专业2015年及以前在籍学生,在 2019 年及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并申请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2015 年及以前已取得四川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在 2019 年及以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

(三)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体检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检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4月1日—4月15日7:00至18:0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2.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报名。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时间、地点:4月18日8:30至12:00,荣县教育和体育局。

2.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学历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1)一份(体检表用A3纸正反面打印,填写基本信息并贴上照片)。

(5)《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6)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裁边剪齐)。

(7)户籍在我县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居住地在我县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8)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9)未参加全国统考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

(10)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合格证书》(自考)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1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需要测试人员提供,双面打印,填写基本信息并贴上照片)(附件2)一份。

(12)在职教师具备低一级的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高一级的教师资格证者应提交原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上年度《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第一学历师范类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第一学历师范专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单复印件、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

(13)已经获得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需提交原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14)若有曾用名的情况,即同一人资料上的姓名不同,需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3.材料报送要求

(1)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

(2)现场确认所需材料统一按上述顺序装进自备纸质档案袋,并打印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目录》(见附件3)粘贴于档案袋上。

(三)体检

1. 申请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后,参加由荣县教育局和体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时间、地点现场确认时通知。

2. 申请人员检体结束后,体检表统一交体检医院。体检不合格人员将电话告知本人,体检合格人员不再通知。

3.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4)。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1.测试对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下列人员,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参加国考已经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再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1)非师范类申请人员。

(2)在学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申请人员(不能提供档案中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的)。

(3)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申请人员 。

(4)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及学科(专业)评议组根据认定工作需要测试的人员。

以上人员体检合格后,测试前电话通知到荣县教育局和体育局人事股领取测试题目和缴纳测试费。

2.测试时间、地点:领取测试题目时通知。

3.参加测试的人员双面打印《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份,填写好基本信息并贴上照片(附件2)。

(四)发证

1.时间、地点:7月10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荣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2.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若委托他人代领,则需要提供代领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认定机构电话 0813-6201448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因工作需要,建立“2019荣县教师资格认定”QQ工作群,群号182687939,认定人员须加入此QQ群。

(四)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关注“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 (http://www.zg.gov.cn/web/sjyj)中 “教师资格认定”专栏发布的信息。

(五)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请咨询自贡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咨询电话:8125788

六、附件

1.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2.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3.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目录

4.体检须知

荣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3月29日

荣县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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