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2019年兵役登记公告
2019-01-19来源:大学生征兵网

衡水市2019年兵役登记公告

为切实维护兵役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增强各级各类组织和公民依法服兵役义务的意识,依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及《河北省兵役登记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9年兵役登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市户籍或在我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就读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初中文化程度的18至20周岁(1999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高中文化程度的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18至22周岁(1997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18至24周岁(1995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年满17周岁未满18岁(2002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的男性高中(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兵役登记。

二、登记方法

适龄青年于1月10日至6月30日之间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gfbzb.gov.cn),通过实名注册(通过手机或网上邮箱获取校验码)、填写个人详实信息(有参军意向点击“征兵报名”)、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兵役登记站初审初检、确定兵役登记结论、发放《兵役登记证明》等几个步骤完成兵役登记。

三、登记程序

1、网上登记。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gfbzb.gov.cn)实名注册,填写个人资料并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

2、初审初检。适龄青年持《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含企业、高校武装部)或登记站点进行现场确认,由工作人员对登记对象进行初审初检,初审初检主要审查户籍、年龄、学历、身高、体重、视力等项目。本人难以参加实地登记的,可以委托亲属前往提交登记表。

3、确定应征公民。各兵役登记站(点)对照征兵体检政考标准,对兵役登记对象做出应服、免服、不得服兵役的结论。

4、选定预征对象。乡(镇、街道)武装部会同派出所、卫生院等单位,对本辖区的应征公民,集体研究,全面衡量,择优选定当年的预征对象,上报县级兵役机关。对在院校兵役登记站(点)登记的学生,经初审初检合格的全部确定为预征对象。

5、发放证明书。经县级兵役机关审定后,在兵役登记结束30日内,由各乡(镇、街道)武装部、院校对每名登记对象发放由县级兵役机关盖章的《兵役登记证明》,对确定为预征对象的人员发放《预征对象通知书》,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

四、严格核查惩处

1、全面展开核查。各普通高等学校要对新入校学生和毕业班学生进行兵役登记核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对新招录(聘)人员和在册员工进行兵役登记核查,各级人社部门为公民办理劳务输出、银行系统为公民办理贷款时,要对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青年进行兵役登记核查,核查主要以由县级兵役机关盖章的《兵役登记证明》为依据。

2、严格实施惩处。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对不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进行严肃处理。

五、咨询电话

衡水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0318-2858023 2858026

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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