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2019-01-06来源: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通知要求,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继续实施单独招生工作,为做好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院基本情况

(一)学校名称: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2826招生代码:5333

(三)学校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学制: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五)学校地址:西双版纳景洪市宣慰大道93号

(六)学院概况:学院位于风景秀丽的西双版纳州府所在地景洪市市中心。昆明至泰国首都曼谷国际高速公路和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道贯穿全境,连通六国。途经西双版纳的泛亚高速铁路正在建设之中。

2006年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良好等级,2013年通过云南省高职院校特色评估,是首批云南省高职示范性院校。云南省实施“走出去”战略试点高校和云南省高校实用技能国际人才培养基地,2016年荣获全国高职专科国际影响力50强,多次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优秀单位称号。学院是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和国家汉语水平HSK考试的考点,设有全国职业资格鉴定中心——云南省124职业资格鉴定——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紧缺人才——旅游专业培训基地、省级东南亚南亚语种教研室和实习实训示范基地,已形成“校内、校外、跨国”三结合的完备的实习实训体系。

学院确立“立足西双版纳、面向东南亚、辐射省内外”的办学定位,秉承“励志、厚德、强能、精业”的校训,大力实施“团结建校、质量立校、特色活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六大战略,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产学研结合走特色办学之路,主动服务国家、省、州发展战略,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独特的区位优势,实行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办学模式。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9单招计划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院
1 510107 园艺技术 65 生命科学院
2 510202 园林技术 65
3 510201 林业技术 60
4 510108 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 60
5 640101 旅游管理 50 旅游财经学院
6 630903 物流管理 50
7 630701 市场营销 50
8 640105 酒店管理 50
9 690206 行政管理 50 师范学院
10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50
11 670214 应用泰语 50 国际交流学院
12 670216 应用外语(老挝语) 50
13 670216 应用外语(缅甸语) 50
总计 700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云南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已参加高考统一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含中专、职高和技校学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报名时间与办法

(一)报名时间: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确定

(二)报名办法

1.报名网址与考生登录:考生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进入工作网,用高考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通过“普高志愿填报“进行报名。

2.考生填报志愿: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5333,每个考生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3.报名信息审核确认:考生报名成功并保存提交后,必须到当地高考报名点审核确认。

4.准考证打印:经报名确认的考生,于2019年2019年3月11日—15日期间,自行登陆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bannazy.cn)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时间与地点

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实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总分420分。其中:文化素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220分,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200分。

(一)三校生文化素质考试

1.考试方式:采用计算机网络考试。

2.考试科目:文化素质考试采取综合试卷答题,考试科目共计四科、总分220分。其中:语文80分、数学50分、政治50分、英语40分。

3.考试大纲:参照《2019年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考试大纲说明》。

4.考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上午9:00开始,考试时间100分钟。

(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考试

1.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

(1)名单公布:2019年3月16日中午1:00,公布进入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名单、考场安排等。

(2)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下午2:00开始,按考生名单、考场顺序组织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考试。

2.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1)名单公布:2019年3月14日上午8:00,在学院网站公布进入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名单、考场安排等。

(2)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上午8:30开始,按考生名单、考场顺序组织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考试。

(三)测试考试地点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景洪市宣慰大道93号)。六、考试须知1.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有照片的户口本)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二证方可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考试。

2.文化素质考试,由考生按规定时间在计算机上完成答题。

3.文化素质考试实行现场评分,考生签字确认。即考生答题完成提交保存后,计算机自动生成考生成绩,考生在监考老师的监督下签字确认。

4.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考试由学院组成测试专家组,按“单独招生综合素质职业技能评分标准”进行成绩评定,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不实行现场亮分,考生签字确认。

5.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成绩以各专家评分为依据,计算平均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综合素质职业技能面试成绩。6.考生综合成绩的评定按文化知识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职业技能面试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的原则,统计考生综合成绩,并按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规定的向考生进行公布。

七、录取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学院招生督察组的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情况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情况,按成绩优先、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自愿放弃录取和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二)录取程序拟录取考生名单和预录取考生名单,将在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和学院网站(www.bannazy.cn)分别进行公示,对经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录取的考生,按照省招生考试院的规定,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其中:2019年3月21日前,学院公布成绩,确定拟录取考

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名单同时上报省招生考试院。

2019年3月25日前拟录名单在招考频道网上公示后,学院不再受理考生放弃或确认申请。

拟录取考生应于2019年3月27日—3月29日到当地县(市、区)招办签字确认。未参加签字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单招录取。

经过考生确认后的预录取名单,于2019年4月2日在云南省招考频道和学院网站进行单招预录名单公示。

经省招考院审核批准,单招院校于2017年7月办理录取手续,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录取考生须知

1.高职单招录取的文、理科考生,不再参加高考及录取;高职单招录取的“三校生”‚不再参加“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及录取。

2.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应于2019年3月27日前,向学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退档申请。并于3月27日至3月29日到当地县(市、区)招办填写《云南省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放弃参加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进行确认,放弃参加今年的高职单招录取。

3.考生志愿确认结束后,学院按计划确定单独招生预录取名单,于4月2日由省招考院在云南省招考频道对预录取名单最后进行公示。

4.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经云南省招考院审核批准,由学院招生办公室于2017年7月上旬寄发录取通知书给考生。

八、新生入学及待遇

(一)凡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学院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三)新生入学后三周,学院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进行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按退学或休学处理。

(四)学院将认真执行国家和云南省相关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规定,帮助贫困考生。同时承诺决不让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辍学!凡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学院“绿色通道”申请入学,优先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

(五)凡被录取的新生,享受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学生的同等待遇,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的,颁发国家认可并已进行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九、招生监督

严格按照国家及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尽职尽责,秉公办事,公平公正地组织开展招生、考试、录取等各项工作。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督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督工作的暂行规定》和《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办法》相关规定全程参与整个单独招生工作过程,对招生考试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计划制定、招生宣传、自主命题、试卷制作、成绩评定、成绩录入、数据上报、新生录取等招生环节中贯彻执行各类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受理有关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的问题投诉和举报,督促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举报调查和违纪处理,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查处招生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热情为广大考生服务,实施阳光招生。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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