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2018年招聘公告
2018-12-14来源:河北人事网

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始建于1956年,是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座落于风景秀丽的北戴河海滨东经路198号,占地面积137亩,人员编制121人,是全国唯一一家医疗气功专业医院,是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的“全国医学气功教育基地”,也是河北省干部保健基地之一;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全国医疗气功技术协作组牵头单位、“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中医气功学”建设单位,是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确定的首批河北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单位,也是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的参与单位;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医学气功交流与合作关系,每年都有上百名外宾前来接受医学气功培训和治疗。

该院主要职责是:开展具有中医、医疗气功特色及中西医结合的综合医疗临床工作;承担慢性病及老年病的康复医学治疗,中西医结合治疗疑难病临床医疗工作;负责医学气功医师培养及临床教学任务,康复医学和医学气功科研任务;负责暑期医疗救护、干部保健治疗任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2年12月10日至2000年12月1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8年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管理岗位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12月10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8年12月10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2019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由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人事科受理。

(2)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7日8:30时—18日16:30时。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人事科(河北省北戴河海滨东经路198号6号办公楼三楼),电话:0335-4025619 / 4025616。

(4)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5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2.资格审查及缴费。由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人事科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55元。

3.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由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人事科另行通知。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存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专业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综合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2018年12月19日9:00—11:00(120分钟)。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当天在医院网站(http://bdhlyy.com)发布,并在医院公告栏张贴。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综合测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院政务公开栏张贴和医院网站发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一次)。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医院人事科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一次)。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省医疗气功医院网站(http://bdhlyy.com)、省医疗气功医院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网站(http://bdhlyy.com)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35-4025619(省医疗气功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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