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昆山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8-11-15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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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昆山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18年昆山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录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2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分类参考《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8年)》(见附件2)。

4、昆山户籍。

5、招录岗位有工作经历的要求,是指截止2018年11月2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3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5年11月21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部队服役期间经历也视为工作经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具体工作经历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为依据。社保缴费清单须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途径一:登录“中国昆山”(www.ks.gov.cn)网站,通过社保证明自助打印(打印后右下角有电子章);途径二:至社保中心开具社保清单并盖章。

6、具备《2018年昆山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2018年昆山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曾被原单位开除、辞退的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6)存在回避关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7)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录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笔试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

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报名系统(http://exam.kshr.cn/)。

3、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21日9:00-11月22日14:00

4、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11月21日9:00-11月23日14:00

5、缴费时间及方式:

2018年11月21日9:00-11月23日16:00

缴费采取微信扫码支付方式,请考生提前准备。

6、笔试开考比例及补报规则: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18年11月24日09:00-11:30,13:00-15:00联系昆山人力资源考试培训中心进行岗位补报或者退费(联系电话:0512-55137246、55137253),逾期作放弃处理。

十、录取和聘用

1、经过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对拟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3、待遇:编外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十一、纪律和监督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2、公开招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2-57009187

招考部门咨询电话:0512-57314273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5137246、55137253

十二、本《简章》由昆山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昆山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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