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郴州市直学校“名校优生”工程招聘引进事业编制公告
2018-10-20来源:

根据中央、省委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2018年郴州市引进100名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郴人社发〔2018〕40号)要求,经研究,郴州市教育局决定面向高等院校实施“名校优生”工程招聘引进事业编制人才4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对象

具体引才对象为: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衡阳师范学院等二本以上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二本以上综合大学的师范类全日制2019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引进计划

计划招聘引进人才41名,具体招聘引进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郴州市直学校“名校优生”工程招聘引进事业编制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

郴州教育信息网(http://jyj.czs.gov.cn/)。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引进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应届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市教育局研究决定。2019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提供相应专业的本科学历证明报考。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4)岗位要求的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七、政策解释和招聘咨询

招聘公告中优惠政策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聘程序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招聘引进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郴州市委组织部:0735-2871250

郴州市人社局:0735-2871958

市教育局:0735-2850155

招聘引进单位电话: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引进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35-2850383

郴州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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