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充实我区各镇街、“两新”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力量,根据工作需要,我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
本次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共36名。
二、报考条件
(一)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须在2018年10月1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四)熟悉党的基本知识,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五)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二)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三)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四)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0月21日24时止。
2.报名资料:(1)《增城区2018年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各一份;(3)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电子照片;(4)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工)委加盖公章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扫描件一份;(5)如为在职人员,提供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一份。
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发现提供的资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报名方式:将报名所需的全部资料打包放在同一个文件夹(以“姓名全称”命名),压缩文件夹后发送至:zzbzzk2013@163.com。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仅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核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和聘用审批为准。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资格初审结果将短信通知报名人员。未收到短信通知的,视为报名未成功。
应聘者可致电:020-32829198(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咨询报名情况和资格初审结果。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内容:党务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5.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室参考。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室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6.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
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1.复审材料包括:(1)《增城区2018年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原件(考生自行打印,签名确认);(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3)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工)委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4)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5)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原件;(6)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7)如为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本人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2.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面试对象。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和抽签。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抽签或未经现场负责人员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
(六)组织体检
1.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求和计算出总成绩,并由高至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体检人选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体检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场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3.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4.医院体检结论做出后,如体检不合格者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项目为不合格的项目,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5.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递补。
(七)考察、公示
1.体检合格的,作为组织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2.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分配到各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因组织考察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将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递补。
四、工资福利待遇
经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增城区党建工作指导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0-32829198)。
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
2018年10月11日
公告来源:http://www.zc.gov.cn/gk/rsgz/sydwzp/201810/t20181011_192335.html?from=groupmessage#10006-weixin-1-52626-6b3bffd01fdde4900130bc5a2751b6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