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西安市智慧环保综合指挥中心招聘公告(39人)
2018-09-21来源:

为加强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西安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办发〔2009〕43号)及相关规定,市环保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西安市智慧环保综合指挥中心编制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职位与编制性质

(一)职位本次公开招聘职位为西安市智慧环保综合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共计39人。

(二)人员编制性质此次招聘人员身份为市级财政供养的编制外聘用人员。

招聘对象及形式

(一)具体条件以招聘计划表为准(详见附件1),岗位中限定的年龄界定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二)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的选拔方式。

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综合素质、品行端正、踏实肯干。

(二)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三)具有符合岗位需要的学历要求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纪违法记录。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设置及要求见《西安市“智慧环保”综合指挥中心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http://xaepb.xa.gov.cn)发布相关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至9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现场报名地点:西安市雁塔区政通大道6号西安市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会议室。

第一,报名者登陆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http://xaepb.xa.gov.cn),点击“公开招聘西安市智慧环保综合指挥中心编制外聘用人员专题”,下载并填写《西安市智慧环保综合指挥中心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插入近期免冠照片,如实填写报考信息,选报职位。

第二,打印《报名表》,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学历证明、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到现场进行报名确认。

第三,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现场进行初审和复核,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审核通过的,现场制发《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的必需凭证。

(三)笔试

笔试由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市纪委派驻市环保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1.笔试1科。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环保相关知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在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http://xaepb.xa.gov.cn)统一公布。

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并公布。

(四)面试

面试由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市纪委派驻市环保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参加面试人员为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考生。

1.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形式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2. 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

3. 面试全程摄像,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五)确定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需加试工作技能测试试题。

政审和体检

政审由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组织人事处组织实施。

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由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组织人事处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http://xaepb.xa.gov.cn/)统一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http://xaepb.xa.gov.cn/)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招聘结果而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聘用后人员的待遇,按照《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经费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市财发〔2010〕764号)执行,即“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暂以上年度已公布的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核定,养老和医疗保险费以此工资为基数参照企业人员现行参保政策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共同缴纳”。

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秩序,驻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组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将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录用,并作出相应处理,报市人社局备案。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以上时间节点的,将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86787836

招聘监督电话:86787860

电话咨询时间: 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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