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常州溧阳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2018-09-21来源: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三)报考人员须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属于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时间截止到2018年10月10日);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溧阳市政府网-市政府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10月8日9:00—10月10日16:00

提醒: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缴费确认时间

2018年10月8日9:00—10月11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2.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提交审核意见,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100元。

5.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18年10月12日9: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7.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上的诚信协议,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资格条件或资格初审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8年10月16日9:00点起在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可直接到溧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打印。

三、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100分制。

2.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0日上午9:00-10: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将在溧阳市政府网-市政府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将在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另行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100分制。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如果该岗位没有形成竞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后原则上5年内不办理市外流动。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7269151

监督举报电话:0519-87269296

八、本简章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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