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茂名化州市纪委监委招聘纪检监察辅助人员公告
2018-09-17来源:

因工作需要,化州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辅助人员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化州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辅助人员20名,其中男性16名,女性4名。

根据《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化州市精准扶贫贫困户就业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化府办[2018]51号)的有关规定,在上述岗位20人当中,定向招聘市精准扶贫贫困户符合条件人员7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分配,听从指挥;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和属我市精准扶贫贫困户家庭成员的可放宽到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7 年9月24日后出生),中共党员和退伍军人年龄放宽到33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24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定向招聘精准扶贫贫困户的7名人员,需为我市精准扶贫贫困户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

6.具备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曾参加邪教非法组织的;

4.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原因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责

从事办案陪护、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等纪检监察辅助工作。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纪检监察辅助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等实行包干制,执行我市招聘的后勤服务人员现行统一人均标准2500元/月(含五险一金在内)。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日至2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化州市纪委监委干部室(市政府大楼四楼东445室)

需提供材料:近期大一寸彩色相片5张、《化州市纪委监委招聘纪检监察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从本公告附表下载或到报名现场领取),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及其他有关证书,上述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中共党员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含所在支部和党委的核实意见及盖公章),退伍军人需提供能证实为退伍军人的相关证件。

精准扶贫贫困户人员需提供化州市精准扶贫贫困户相关证明资料(可从本户《贫困户帮扶记录簿》中复印“贫困户家庭情况表”,由所在村(居)委会和所属镇(区、街道)加具核实意见及公章)。

(二)资格审查

按公告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各种证件进行比对审查。审查时,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发现,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追究相应责任。报名资料确认后,发放《电脑技能测试准考证》。

(三)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需由本人亲自领取,考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见准考证。准考证的发放另行通知,请留意化州市纪检监察网(http://jw.huazhou.gov.cn)。

(四)考试

考试采用电脑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电脑技能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化州市纪委监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考试总成绩=电脑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电脑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电脑基本操作,满分100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在电脑技能测试合格成绩人员中,从成绩高至低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不到60分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

确定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由高至低依次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次序为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学历→面试成绩,优先次序全部相同的以抽签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划生育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档案资料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化州市纪检监察网(http://jw.hua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一经录用,必须按时到单位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中介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初次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期限届满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其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续签期限另行规定。

(八)递补聘用

1.若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2、如定向招聘精准扶贫贫困户人员的岗位,因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够等原因,导致拟招聘的岗位缺额的,可从报考非定向招聘精准扶贫贫困户人员岗位的其余考生(不含已符合原报考岗位聘用条件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3.本次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受聘人员在一年内经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辞职产生的空缺岗位,化州市纪委监委可以按照总成绩,从所有未被聘用的考生当中,由高至低依次补充人员。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准考证发放、考试、体检及其他相关招聘事项,将通过化州市纪检监察网(http://jw.huazhou.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考生参加电脑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五)本公告由化州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电话

化州市纪委监委干部室:0668-7366808

 

中共化州市纪委 化州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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