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沧州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证件审核及笔试成绩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09-14来源:

按照《沧州市2018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将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证件审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件审核范围

进入证件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教育系统教师岗位5:1,教育系统非教师岗位为3: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以上比例确定证件审核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证件审核)。教育系统各学校招聘岗位的证件审核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

二、证件审核时间

证件审核时间为:9月12日——9月13日(上午8:30到11:30,下午14:30 到 17 :30);

三、审核地点

证件审核地点为:沧州市教育局二楼东会议室(沧州市运河区育才路);

考生证件审核须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按照公告“具有两年及以上教师工作经历(现仍在教师岗位)的人员,报考教师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8月20日以后出生)”之规定,报考的人员,须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工作证明需注明工作起止时间,且注明现仍在教师岗位),同时提供2016年6月至2018年6月工资发放原始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8年8月20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五、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沧州市2018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件审核表》(附件2)并填写一份,准备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表格正面“粘贴照片处”,另1张贴在表格背面左上角。

考生需携带所需证件原件和相关材料{要求装订,装订顺序由上到下为:审核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含户主首页、本人页)、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中学毕业证复印件(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复印件、资格证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按时间要求到审核地点审核。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六、面试通知单领取

参加教育系统各学校招聘岗位证件审核的考生,经审核合格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联系方式:市教育局人事科:0317-3170632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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