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2012年招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学员)面试工作及有关事宜公告
2012-08-11来源:安顺市人民政府网

安顺市2012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学员)现场资格复审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贵州省2012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简章》的规定,为做好我市2012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学员)的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面试工作在市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组织实施,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全市统一面试时间为2012年8月17日(星期五)、8月19日(星期日)两天。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由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情况确定,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四、有关事宜

(一)进入面试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12年8月13-15日工作时间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大院内市政府综合大楼三楼会议室)领取。

逾期不领取面试准考证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对招考计划数为1,而通过资格复审后的面试人员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以上,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未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对招考计划数大于1,而招考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后的面试人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未达1:3比例人数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以上,才能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未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报考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学员)职位的考生,须在面试结束确认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方能参加体能测评。

(五)面试当日7:20面试人员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进入候考室参加面试。7:5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折算办法按《招考简章》的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全市的面试工作须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0853-328206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3-3282485

监督电话:0853-3640698

六、市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市公务员招考办对外公开的网站(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党建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

1、安顺市2012年招考人民警察及人民警察学员面试人员名单

2、安顺市2012年招考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3、安顺市2012年招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学员)职位取消情况表

安顺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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