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国土资源局)合同制人员公告(第三批)
2018-09-08来源:

因工作需要,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国土资源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

详见《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国土资源局)2018年第三批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程序和招聘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20日止。

2.应聘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国土资源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表2),将该表格的电子版(须带电子照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居民身份证(包括正面和背面)、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国土资源局)办公室邮箱(pjzjj_bgs@163.com)。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2018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姓名—应聘岗位代码”。

3.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

4.用人单位筛选后择优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审核资料如下(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报名表;

(2)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及其它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证书;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还需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应聘者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者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期间在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合同或就业手册),要求指定类型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

5.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面试,并根据面试情况择优录用。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体素质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雇用,可依次替补人选。

三、薪酬待遇

1.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年薪约7万。上述年薪含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购买的五险一金,相关税费的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

2.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国土资源局)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期间薪酬福利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为1年(含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到上岗前暂未能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并承诺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交的,期间福利待遇按照实习生标准发放,自交齐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之日起按本条前两款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如未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的,视为实习期满,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国土资源局)不再继续聘用。

本公告由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0-3167360、3167311

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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