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同意,决定实施阳春市第三批“春苗”工程,2018年公开从符合条件的共249个村(社区)各选聘1名村(居)民作为第三批“春苗”工程村级后备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基层工作,扎根农村热心为家乡服务,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自愿在原籍村(社区)工作。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情况。
(三)对“三农”工作有一定了解,有一定市场经济知识,善于联系群众,有较强的亲和力及表达能力。
(四)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高中(含职中、中技、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女性要求已婚,且在丈夫户籍所在村(社区)报名,选聘后在丈夫户籍所在村(社区)工作。
(六)与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之间不得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
(七)按照在第三批省定贫困村、2018年软弱涣散村、人口5000人以上的村、住户2000户以上的社区和“按需选聘”[即在“两委”干部中有1959年12月31日前出生和无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村(社区)中选聘]的原则选聘,其他村(社区)原则上不选聘。
二、待遇和保障
被选聘后,采取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考核合格后留在原籍村(女性留在丈夫所在村),与村“两委”干部一起工作,到村“两委”换届时参加选举。聘任期间享受现任村干部待遇。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18年9月3日至9月28日的上班时间(即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和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
报名者直接到当地镇(街道)党群办报名。
(四)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准确把握相关的选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后选择报名。报名者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非本村户籍女性,另需携带结婚证、丈夫户口本),提交以上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时交1寸免冠近期半身彩照2张(其中一张贴在《阳春市第三批“春苗”工程村级后备干部报名登记表》上)。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还要追究相关责任。
(五)资格审查
各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对报名情况进行审核把关。镇(街道)、村(社区)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政治、身份和相关条件审查,审查合格后汇总上报阳春市委组织部。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农村、农业基础知识,基础写作知识。笔试时间约为2018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之间,具体笔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面试
依笔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各村(社区)选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设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总成绩总分为100分。
五、考察
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村(社区)选聘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同村如有2名或以上的,总成绩最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所在镇(街道)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审核条件是否符合,进一步了解考察对象具体真实情况;与考察对象谈话,了解其本人真实意愿和基本素质;与村(社区)党组织沟通,了解村(社区)“两委”的基本想法。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报考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拟聘用人员在阳春人才网和各镇(街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由各镇(街道)报阳春市委组织部审批。
六、其他事项
(一)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选聘公示等有关事项在阳春人才网发布。不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
(二)笔试、面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场。
(三)咨询电话:各镇(街道)党群办。
(四)本公告由中共阳春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阳春市委组织部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