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邢台内丘县选聘高中教师公告
2018-08-30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我县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中教师1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此次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统一选聘方式进行。

二、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内丘中学公开选聘高中教师1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内丘县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为18-30周岁(1987年9月1日至2000年9月1日期间出生)。硕士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相应教师资格证;

5.学历要求:

(1)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一批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其本科经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一批。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9月1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在内丘县电视台和内丘政府门户网站(www.hbnq.gov.cn)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日9:00--9月6日17:30

报名地点:内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108房间报名。

联系电话:0319-6867581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内丘县公开选聘高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打印)及4张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报名。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成绩当天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张贴。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如学历相同,加试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证件审核、体检、考察、报到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人社局:6867581 教育局:6883138

举报监督电话:6867110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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