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2012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实施方案
2012-08-10来源: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为了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确保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山东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鲁教人字[2001]22号)、《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鲁教人字[2002]1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考试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2]8号)和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全国学前教育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现就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等有关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通过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评,了解和掌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是否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备的基础素质和能力、是否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从而保证所认定取得教师资格人员的质量和水平。

测评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性与系统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规范性与可操作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三、测评的范围、对象及要求

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申请人员包括:参加2008年至2012年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电大、高职师资班毕业生;师范类毕业生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者。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测试费180元,及时到县(区)教育局人事科报名。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测试人员的相关信息,由县(区)汇总并填写《2012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能力测评报名登记表》,于2012年8月10日前将电子版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四、测评工作的组织及安排

(一)根据我市实际,今年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能力测评,由县(区)教育局在市教育局统一指导下自行安排,具体测评方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名单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查后组织实施。各县(区)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务于 8月31日前结束,市教育局将视进展情况选派巡视组到部分县(区)检查指导。

(二)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能力测评时间定于 8月18日在滨州实验学校(渤海十六路黄河七路)进行,参加测评的人员,上午7:00,下午1:00分别到滨州实验学校报告厅集合(每个学科的具体测评时间可在8月17日电话咨询县(区)教育局人事科,或在滨州教育信息网上查询)。迟到15分钟者不得入场。参加测评人员凭身份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需持县(区)教育局证明,证明信上需粘贴应试者最新2寸照片,照片上加盖县(区)教育局公章),没有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人员,同样持身份证和县(区)教育局证明入场。证件不全者一律不能参加测评。

五、测评内容和方法

(一)测评内容

主要是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评,包括申请人对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法规的掌握、教师的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教育教学工作中必备的科学文化知识及分析和处理教材的能力、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的组织实施能力、教学评价与反思能力、教学监控能力、创新能力、正确处理和协调人际关系的能力、教育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的分析和处理能力、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科研能力等。在组织过程中要贯穿对申请人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及使用普通话讲解,提问及板书的技巧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的考察。对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要根据学前教育教学规律和幼儿年龄特点,有针对性的设计测评内容,侧重幼儿活动设计和弹奏、演唱、舞蹈、绘画、手工制作等技能方面考察。

(二)测评方法

测试按照《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标准》,采取面试、试讲两种形式进行,两项测评成绩满分各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

面试:面试主要采取问答的形式,围绕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理念、教育方法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应试者随机选题,即兴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试讲:高中(中专)试讲采取讲课的形式,由应试者根据申报的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抽取课题,试讲者提前抽题,经1小时独立准备后现场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教材、教参自备。高中试讲统一使用高中一年级教材(教材版本说明附后)必修1(注:美术为美术鉴赏;音乐为音乐鉴赏;体育与健康为教师用书<体育篇>),中专使用申请任教学科的现行教材。

为保证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质量,严把教师入口关,各县(区)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应严格控制通过率,严格把关,宁缺勿滥。测评结束后,各县(区)将测评结果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六、材料报送

今年教师资格认定继续实行网上认定,各县(区)在现场确认、审核材料之后,于9月20日前将高中(中专)申报材料上报市教育局,经滨州市教师资格认定评审委员会审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初中及以下申请资格的人员,由县(区)教师资格认定评审委员会审定。根据国家、省通知要求,全国教师资格网络版认定系统面向山东省的开放时间为9月11--12月10日。请各县(区)妥善安排时间,抓紧工作,务必在9月底前完成信息录入、编号和数据下载工作,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及时到位。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是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县(区)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严格条件,严把标准,严密组织,严肃纪律,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每个测试室配备一名监督员,负责监督整个测评工作。在测评过程中,要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封闭进行,严禁被测评人员接触学科组专家,确保测评工作公平、公正。

滨州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八月六日

附:教材版本说明

语文(山东人民版)、数学(人教A版)、英语(外研社)、物理(人教版)、化学(鲁科版)、思想政治(人教版)、历史(岳麓版)、地理(人教版)、生物(人教版)、音乐(人民音乐出版社)、美术(山东美术出版社)、体育与健康(华东师大出版社)、计算机(广东教育出版社)、通用技术(地质出版社)。

更多信息请查看山东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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