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珠海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8-08-25来源: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在珠海设立考点面向社会招聘市直5个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0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简介

地理区位:珠海区位优越,濒临南海,东与香港水路相距36海里,南与澳门陆地相连,在建的港珠澳大桥竣工后,珠海将成为内地唯一与香港、澳门同时陆路相连的城市。珠海市是我国重要的口岸城市。

人居环境:珠海山水相间,陆岛相望,大海就在市中心,是全国唯一以整体城市景观入选“全国旅游胜地四十佳”的城市。人居环境一流,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中国和谐名城”称号和联合国人居中心颁发的“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2015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连续两年被评为中国宜居城市第一名。是珠三角城市中海洋面积最大、岛屿最多、海岸线最长的城市。

气候条件:珠海市气候宜人,冬夏季风交替明显,终年气温较高,偶有阵寒,年、日温差小,属南亚热带与热带过度型海洋性气候。全市太阳能丰富,热量充足,2016年日照时数1987.3小时,降雨量1719.5毫米,平均气温23.9摄氏度。

二、招聘单位简介

此次招聘单位包括珠海市人民医院、珠海市妇幼保健院、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珠海市卫生学校等5家我局所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其中珠海市卫生学校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他均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市卫计局)网站(www.zhhealth.gov.cn)详细了解。

三、招聘岗位、人数、应聘条件及酬薪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8年版)》(附件2)执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违反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考点 报名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及地点 联系人及电话
珠海 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12日(9:30—17:30)。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教育路31号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1号楼206室 面试及实践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刘小姐、刘先生:07562128902。
邮寄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17:30时(以邮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教育路31号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206室。邮政编码:519000

3.报名材料(请考生按以下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②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1张备用);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④在职人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考生须按附件4样板,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提交),计划生育证明;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⑥持有国(境)外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材料。

注:以上各类证书、证明材料考生报名时提交复印件(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确定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现场报名,现场查验报名材料原件。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和《考试通知》将于2018年9月14日23:30时前在珠海市卫计局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查询。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加实践技能测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1.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包括公共题和专业题,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考生中,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实践技能测试人员。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方案设定的比例时,面试实际合格人员全部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参加实践技能测试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现场进行公布。

2.实践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临床情景设计的测试方法或实地操作的形式,主要测评考生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实践技能测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考生面试成绩、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将于面试和实践技能测试结束后当日在珠海市卫计局网站公布。

(三)初定拟聘人员。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现场计算实践技能测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初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在现场进行公布初定人员名单和进行资格复查。

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所缺名额可在同岗位实践技能测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实践技能测试顺序,取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考生考试总成绩、初定拟聘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市卫计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整个招聘工作结束后,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统一对各考点初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实践技能测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实践技能测试顺序,取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卫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8902,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851。

(二)被聘用者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报到手续,逾期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特殊情况需延期报到的,须在报到截止日前向聘用单位书面申请并获批准。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2.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5.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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