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迪庆州维西县部分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18-08-24来源:维西县政府公众信息网

2018年维西县部分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2018年维西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补充工作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2018年维西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补充工作人员32人。其中教育系统28人、卫生系统2人、乡镇消防管理人员2人。

本次所招聘的具体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18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维西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补充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

经批准招聘的维西县部分事业单位;

(二)对象

1.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且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往届符合报考条件的专科以上毕业生。

2.年龄在16-35周岁(相对应出生年月为:2002年9月8日-1983年9月8日),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8日。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18年9月以前全国范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在职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在读的非2018年毕业的高校学生;现役军人。

2.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在2015-2018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任何考试中作弊的人员,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及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7日-2018年9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报名时间一经截止,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原则上不允许委托他人报名。

3.报名地点: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需出具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近期免冠照1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须注明姓名)等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5.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9月18日。

6.笔试时间:2018年9月28日上午

08:30—10:00公共基础

10:00—11:30专业知识(分岗位教育类岗位、卫生类岗位、消防类岗位)

7.笔试地点:维西县保和镇第一完全小学

两场考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

8.应聘人员务必准确无误地提交相关报名信息,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9.笔试分两科:公共基础、专业知识。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考试收费50元,合计100元/人。

10.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免交考试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11.有关要求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必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真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笔试结束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

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以免上当受骗!)

2.笔试分类及分值

本次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及专业知识(分岗位即教育类岗位、卫生类岗位、消防类岗位)为主不统一指定考试用书。《公共基础》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专业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

3.笔试注意事项

⑴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⑵考生特别注意在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

4.笔试加分政策

根据《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相关规定执行。对州内藏族、傈僳族、苗族、彝族、普米族五个少数民族应聘人员给予笔试加5分照顾分。(限迪庆户籍应聘人员方可享受加分政策)。

5.笔试成绩在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http://xxgk.yn.gov.cn/Z_M_003/default.aspx?departmentid=9581

(二)面试(或实作)

1.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为1:2比例中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数为最低控制分数线(首次最低分数控制线,如出现首次最低分数人员弃权情况,以首次最低分数控制线为准)。

2.确定面试人员

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含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数2:1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或实作)人员名单。

3.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进行笔试考试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2:1比例进入面试(或实作)(笔试成绩进入面试(或实作)的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列为面试人员)。

4.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也要参加笔试考试,笔试总成绩达到或超过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为1:2比例中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控制分数线(含最低分数)以上的,方能进入面试。

5.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学位证、相关职业资格证。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首次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6.面试(或实作)考察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操作为主,以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算。

7.面试(或实作)由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5号)《及迪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面试(或实作)实施暂行办法》(迪人﹝2004﹞14号)文件的规定,提出具体面试(或实作)方案,由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或实作)。

8.参加面试(或实作)人员因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总成绩在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要求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放弃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前7天向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放弃面试申请,否则视为违纪人员!)。

七、成绩计算及相关要求

(一)综合成绩

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民族照顾分)∕3×50%+面试成绩×50%;

2.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民族照顾分)∕3×50%+面试成绩×50%。

(二)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在确定体检人员时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和面试成绩都并列的以笔试《综合应用能力》高分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笔试带入面试,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1:1确定体检人员,若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和面试成绩都并列的以笔试《综合应用能力》高分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八、体检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为准。

2.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以报考该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九、聘用

(一)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合格人员在维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分配,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分配。

十、招聘纪律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条件,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通知时,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招聘工作由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招聘的组织领导工作,同时成立由有关领导机关和部门人员组成的监督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并处以三年禁考惩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四)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考试监督组全程监督。

十一、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在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网面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18年云南省 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

(三)应聘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应聘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应聘人员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应聘人员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由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维西县人社局:0887-8628879

附件:2018年维西县部分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岗位表

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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