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镇康县南伞边境完全小学2018年选聘专任教师公告
2018-08-22来源:镇康县政府公众信息网

镇康县南伞边境完全小学2018年公开选聘专任教师的公告

为满足学校办学需要,根据《中共镇康县委 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镇发〔2013〕37号) 和《中共镇康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重新调整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的批复》(镇编办字〔2018〕48号)文件精神,报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结合学校空编情况和教学需要的实际,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聘4名专任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范围、资格条件、公告形式

(一)岗位

小学语文教学专任教师3个,小学数学教学专任教师1个。

(二)范围

在镇康县教育系统内工作满5年且具备选聘资格条件的在编在职专技人员。

(三)资格条件,应聘报名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贯彻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适应社会经济建设发展需要,思想素质好、有奉献精神;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转正定级后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满4年及以上;

4.普通话等级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5.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以身份证为准)。

(四)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发布公告

选聘公告在镇康县政府公众信息网、镇康县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时间2018年8月22日至8月26日,共 5 天。

三、待遇享受

拟聘人员在原单位享受的岗位设置等级,若学校无对应空岗,必须同意服从学校的相应岗位安排,并签订协议,享受可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待遇方可聘用。不服从学校岗位安排、不签订协议的,取消拟聘资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1.报名地点:镇康县南伞边境完全小学校长办公室;

2.联系人:罗老师

3.联系电话:13987015017    0883-630720

(三)注意事项

报名时需提供个人最高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转正定级文件复印件。近三年来个人在省、市、县组织的统测统阅学科平均分排名全市(县)前五名的,需提供个人最好两次实绩证明材料,即个人任教学科平均分在全市(县)排名情况(证明由学校出具,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县教育局教研室核实认定,教研室负责人签字、加盖教研室公章)。

持有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的,可以不提供转正定级文件复印件。

五、选聘的方法、加分及体检录用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方可参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总分100分。

语文教学岗位:小学六年级语文上下册(人教版,主编:崔峦、蒯福棣)

数学教学岗位:小学六年级数学上下册(人教版,主编:卢江、杨刚)

2.笔试时间

2018年8月29上午8:00-10:00

3.笔试地点

镇康县第一中学初中部教室

4.笔试开考比例

本次选聘按1﹕3开考,若选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报请领导小组研究裁定是否开考选聘。划定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命题、监考、阅卷、登分均由领导小组组织、监督完成。

(三)近三年成绩加分

笔试成绩100分,有以下条件者,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享受实绩加分:即:

1、小学:近三年(2015至2018)市、县学年末统测统阅的科目,所任学科平均分全县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第四名2分、第五名1分。实绩加分取近三年最高一次排名,最多加5分,不累加。

2、中学:近三年(2015至2018)市、县学年末统测统阅的科目,所任学科平均分全县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第四名及以后名次不享受加分。实绩加分取近三年最高一次排名,最多加5分,不累加。

注:1、加分科目必须是近三年的语文或数学科目,其他科目不享受加分;

2、加分成绩:小学须经乡(镇)教育办公室负责人签字,中学须经各初级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最后经镇康县教育局教研室负责人核实签字后加盖公章生效,如造假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录用方法

笔试成绩加上享受的加分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用。若因综合成绩并列,则按实绩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若实绩加分后综合成绩仍相同,则增加面试环节(面试以说课为主,说课内容为所报科目的六年级下册,说课成绩满分100分)。

(五)成绩公布

个人综合成绩公布在镇康县一中大门口门卫室旁。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委托他人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工作人员监督下当日内进行查分(查分联系电话:罗老师13987015017)。

(六)公示与聘用

按照学科综合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相关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七)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地点:镇康县人民医院。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纪律监督

公开选聘教师工作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并成立由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康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监督小组,至始至终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平等。

监督电话6630130 镇康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6630901 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13988331006镇康县教育局人事股

镇康县南伞边境完全小学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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