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普宁市消防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精神,揭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普宁大队计划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概况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消防车驾驶员10名
二、招收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公安消防部队的管理。
(三)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纪录。
(四)在公安消防部队或其他现役部队服役过的退伍士兵。公安消防部队退伍士兵平时表现优秀并在体能达标的基础上优先录取。
(五)年龄:20周岁~30周岁。
(六)性别:男
(七)消防车辆驾驶员需持有驾驶执照: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以上或者部队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以上。
(八)身体条件:其他需符合身高162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里素质的标准。
(九)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
三、薪酬待遇及管理
(一)享受待遇:月薪5000元以上(含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按照部队规定享受带薪假期、公休假等假期。
(三)管理上参照现役部队进行日常管理。
四、招聘程序
(一)招收名额
普宁市公安消防大队下辖政府专职消防队拟招消防车驾驶员10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长期招收。
报名地点:普宁市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联系人:陈警官,18318421140)。
(三)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用人单位将电话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体能测试、面试及体检等。
(四)考试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应聘灭火救援岗位的需参加体能测试,内容为15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仰卧起坐。
2、面试: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聘期2年(不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普宁市公安消防大队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