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阳江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2018-08-16来源:

 

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充实和优化司法所队伍的通知》(粤司办[2017]536号)、《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省民生实事人民调解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指引>的通知》(粤司办[2018]182号)、《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阳江市十件民生实事督查方案的通知》(阳府办函[2018]7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区各镇(街道)调解委员会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职人民调解员共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

(二)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适应下乡调解工作需要;

(三)阳江市户籍;

(四)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8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以上岗位报考人员如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法学类专业毕业、有政法部门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计生审核不合格人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9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市区新江北路347号江城区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

联系电话: 3100968

(二)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除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证明材料,大一寸彩色相片3张。报考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请于2018年9月6日至7日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2、笔试时间:2018年9月8日上午9:30—11:3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2. 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进取精神、思维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江城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jiangcheng.gov.cn)上公布。

(三)考试成绩

1.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

2.总成绩合成方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x 60%+面试成绩x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和考察程序

考试完成后在江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cheng.gov.cn/)公布考试成绩,依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同一岗位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及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江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聘用为阳江市江城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对聘用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实施日常管理与考核,考核结果报江城区司法局审核备案。

阳江市江城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阳江市市直机关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实施细则》(阳办发[2010]12号)文件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示情况可登陆江城区人民政府 查询。

(二)笔试、面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培训机构。

八、其他

本次具体招聘工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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