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石家庄高邑县政府办(大气办)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8-08-16来源:

为满足实际工作需求,现为高邑县政府办(大气办)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劳动聘用工作人员2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20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河北省户籍;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7年8 月16 日至2000年 8月16日期间出生);

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1982年8 月16日至2000

年8 月16 日期间出生) ;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8月 16 日起,在高邑县政府官网、高邑人社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广泛宣传,发布《公告》。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2018年 8月16 日至2018年8月 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考生需携带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6张免冠1寸照片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高邑县政府办公楼西配楼4楼422房间(高邑县人社局会议室)报名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填写《报名表》。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2及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不可改报其他岗位。取消及减少岗位人数的通知公告将于 8月 23日在高邑县政府网站公布,请广大考生适时上网查询。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2018年 8月 24 日下午15:00-18:00 ;

2018年8月25日8:00-18:00,地点:高邑县人社局会议室。

(二)笔试

1、笔试时间: 8 月26日上午;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号和注意事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公共基础知识》和《环保专业基础知识》各占50分,满分为100分。

3、根据招聘计划,依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4、 2018年8 月29日上午9:00,公布考生笔试成绩,考生登录县政府网址查询。若有自动放弃或取消应聘资格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三)面试

笔试合格的考生于2018年9 月1 号8:30-18:00 到高邑县人社局会议室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时间2018年9月3日;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答辩形式进行,采用体操打分的办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专业素养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试了解(面试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考生考试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字)。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据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高邑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年龄较大者。

(五)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县高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高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拟聘用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八) 公示期满后,未发现问题的,办理相关手续。

(九)福利待遇

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占正式人员编制,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工作,采取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每年度进行考核,依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工资调整续聘依据。招聘人员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工资确定后,不再享受其他补贴。县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本次招聘人员符合高邑县人才绿卡政策条件的,给予房租补助等。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职位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结束以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考生在报名时,有关岗位条件的问题,可参考《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

(四)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联系考生以及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请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核、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六)请认真阅读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1、为保证考试的公正性、专业性、科学性,笔试、面试环节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实施。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原则,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凡是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此次招聘相关工作。

3、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核实,将严肃查处,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本次公开招聘由县纪委、县监委全程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政府办(大气办)劳动聘用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0311-84031098

高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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