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赫章县考调学校教师方案(8月18日-19日报名)
2018-08-16来源:

根据赫县党发﹝2012﹞15号文件关于“调往城区学校(园)和调往野马川、财神、六曲、水塘、达依、平山六个乡镇的中心小学和初级中学原则上实行考调”的规定,经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面向全县公办学校(园)教师和有志从事教育工作的其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考调81名教师(工作人员)到赫章三中等城区缺编中小学(园)工作。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调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合理搭配学科、空编准入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按照制定考调方案,发布考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见《赫章县2018年面向全县公办学校(事业单位)公开考调部分缺编学校(园)教师(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考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对象。

面向编制属赫章县所辖的公办学校(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考调。

(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3.截止2018年8月15日具有3年及以上教龄或工龄(含上完3个学年但不满3年教龄的教师)。

4.年龄要求。

45周岁及以下(1972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学历、专业及相关资格要求。

(1)报考高中学段教师岗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副高以上职称,可凭相关证书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学历,图书管理员岗位放宽到大专学历),持有与所报考学科相应的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学科与本人所学专业必须一致(报考通用技术岗位的物理专业视为一致;报考图书管理员岗位的信息技术相关专业视为一致,不限教师资格证专业)。

(2)报考初中学段教师岗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副高以上职称,可凭相关证书放宽到大专学历),持有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学科与本人所学专业必须一致(从事报考学科教学工作连续3年以上,且近3个学年教学成绩在全乡(县直学校在本校比)同类学校同年级同学科中等水平以上的不受专业限制,相关证明由教管中心或所在县直学校出具)。

(3)报考小学学段教师岗位的,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不限。

(4)报考幼儿学段教师岗位的,具有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中专(中职)毕业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5)报考校医岗位的须卫生学校毕业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6)报考心理咨询师岗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

(7)报考架子鼓职位的专业要求为音乐表演专业或音乐专业。

6.近三年年度考核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属2015年就业安置确定为“新分不定等次”的,视为合格)。

7.近三年师德师风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近两个学年教学实绩处于本乡镇同级同类学校(县直学校在本校内比)同年级同学科平均水平以上或虽低于平均水平但两个学年均较上一年有所提升,上非考试科目的须综合表现良好。

9.所教班级辍学率小学在0.6%、初中在1.8%、高中在10%以内。或者所教班级辍学率虽高于此标准,但低于同学校同学段平均辍学率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记录或正在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处分期未满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经查实有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诬陷他人、败坏他人名声或有网上恶意炒作行为的。

(四)师德师风问题突出,近三年来被给予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

(五)有较严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六)在近两个学年,所担任主要学科教学成绩平均分低于全乡(镇)同类学校(县直校在本校比)同年级同学科平均分且较上年无提升的的(同时上两个班以上的由报考者任选一个班)。

(七)所教班级辍学率不达标的(同时上两个班以上的由报考者任选一个班)。

(八)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受组织通报或处理的。

(九)外县调入或县内跨乡镇调动未满3年的(教师满3个学年即可)。

(十)其他有规定不能参加考调的人员。

五、加分

本次考调,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加分在百分制折算前进行。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加分证明材料进行进现场确认后加分(不能同时提供加分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加分的,不再进行补加分)。

(一)2015年8月至2018年7月三个学年,在除城关、白果、水塘堡、达依、财神、六曲河、野马川和平山8个乡镇以外的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和中心幼儿园(含相关乡镇所在地县直学校)连续三年承担班主任工作的,笔试成绩加3分(连续三年既有在村校任班主任经历又有在中心小学或初级中学或中心幼儿园任班主任经历的按加3分算),未承担班主任工作的加2分(三年内既有在村校任教经历又有在中心小学或初级中学或中心幼儿园任教经历的按加2分算);有借用到非本乡(镇)学校或其他单位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经历的不予加分。

(二)2015年8月至2018年7月三个学年,在除城关、白果、水塘堡、达依、财神、六曲河、野马川和平山8个乡镇以外的乡镇村校(教学点)连续三年都承担班主任工作的,笔试成绩加4分(虽承担班主任工作,但期间有被本乡镇教管中心、中心小学、初级中学、中心幼儿园和在本乡镇的县直学校借用超过一个月以上经历的只能加3分),未承担班主任工作的加3分(有被本乡镇教管中心、中心小学、初级中学、中心幼儿园和在本乡镇的县直学校借用超过一个月以上经历的只能加2分);有借用到非本乡(镇)学校或其他单位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经历的不予加分。

(三)城关、白果、水塘堡、达依、财神、六曲河、野马川和平山8个乡镇的非考调学校(不含中心幼儿园,水塘堡乡田坝初级中学、田坝小学,达依乡茶园小学,财神镇鱼塘小学、中田小学,六曲河镇家竹小学,野马川镇毛栗小学、大田小学、乌木小学,平山乡第二小学、中山小学),加分按除城关、白果、水塘堡、达依、财神、六曲河、野马川和平山8个乡镇以外的中心小学执行。

(四)教管中心人员参加考调,加分按本乡(镇)中心小学标准执行;学校行政班子成员(指编制部门核定的校级领导和内设机构领导由县教育局行文任职的)参加考调,加分按所在学校班主任标准执行。

(五)个人获各级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含各级骨干教师和名师),按国家、省、市、县级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临时性工作所获表彰不予认可,本款加分认定不分级别和类别,不累计加分,只以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

以上五款加分只以其中分值最高一款认定。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时间。

2018年8月15日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rsj.gzhezhang.gov.cn/)和赫章县教育系统政工qq群(qq群内信息向当地教育管理中心索取)上发布。

4.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面试由考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

1.面试对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考调岗位开考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2∶1的,则看能进入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是否达到70分及以上,达到者可不考虑比例直接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必须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校医、图书管理员和心理咨询师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报考架子鼓职位的面试要进行现场专业展示。

3.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4.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考核

(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复试,面试复试的成绩高者进入考核。

(二)为防止报考人员之间出现不正当交易,考核对象一经确定,就不能提出放弃考核或放弃调动的要求(若要放弃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未进行前提出)。

(三)考核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内容,考核工作由教育局组织用人学校进行,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四)若考核对象因师德师风等方面问题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则按该岗位总成绩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但只递补一次。

九、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rsj.gzhezhang.gov.cn/)和赫章县教育系统政工qq群(qq群内信息向当地教育管理中心索取)同时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调动人员试用期一年,从试用当月起,其编制、工资等手续全部转到调入学校管理。

十、签订聘用合同

(一)为使用人学校调入人员达到稳定目的,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此次缺编考调的人员,应与调入学校签订含“3年内不申请调动、离职进修和不申请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组织需要提拔或报考乡科级以上干部的除外)”补充条款的聘用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缴纳违约金30000元。

(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调回原单位,所签合同自然解除。

十一、其它事项

(一)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3222369(赫章县教育局)

0857-3232881(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3222778(赫章县监察委员会)

(二)在考调过程中,由考调办发布的各项考调信息将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rsj.gzhezhang.gov.cn/)和赫章县教育系统政工qq群(qq群内信息向当地教育管理中心索取)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公布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未查阅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组织领导。

成立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考调工作在考调领导小组组织下进行。本《考调方案》解释权属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赫章县教育局,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赫章县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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