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湘潭市岳塘区招聘教师入围考察对象名单及考察公告
2018-08-15来源:

根据《湘潭市岳塘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有关规定,参加了2018年岳塘区公开招聘教师体检的考生,且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察程序。现将湘潭市岳塘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入围考察对象名单及考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原则

考察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的正确用人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客观、真实、准确。

二、考察内容

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一)报名资格条件(公告原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5日以后出生的);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学历、教师资格学科以及需要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湘潭市岳塘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与计划表》(附件);

7、报考人员毕业证和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

考察组成员应认真阅读《2018年岳塘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和岗位具体条件(公告附件),认真查对考察对象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工作经历等资料,审查确认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公告原文)

属于下列情况的人员不能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考察组在考察走访及查阅人事档案过程中,排除考察对象存在上述1、2、3款所列情形。特别注意考生高中、大学和工作时间段的连续性,若出现复读等情况的,核实是否属实。

三、考察程序

(一)查阅个人档案。核实其个人信息,奖惩情况及家庭成员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考察组了解掌握考生人事档案的保管机构,开具行政介绍信查阅或调入档案。)

(二)全面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座谈等方式,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进行全面考察,客观准确地了解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德才表现。根据需要也可到考察对象曾经工作或学习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时,请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其日常表现情况的鉴定或证明。考察期间,应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公告。请考察对象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审查报考资格。与考察对象面谈作进一步了解,请考生提交一份个人学习工作总结。对照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见公告附件),审核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原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和终审。

(四)考察报告。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填写考察登记表(见附件),提出考察结论建议(合格或不合格)。考察报告及考察登记表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加盖公章,均一式三份(一份单位留存,一份入考生档案,一份交人社局留存)。

六、考察时间

2018年8月15—20日

七、考生须提交的考察材料

1、双面打印并填写“考察登记表”3份(附件2,考生只填写第一页正面,贴好相片,并提交电子稿)

2、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份

3、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1份

4、到社区(村)开具“未参与邪教组织证明”1份

5、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到原工作单位开具“现实表现情况材料”1份,无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个人简历1份。

特别提醒:所有考生的“现实表现”或“个人简历”,须在岳塘公招教师微信群提交电子稿。

 

湘潭市岳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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