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镇远县遴选城关中小学教师公告(第二轮)
2018-08-13来源:

为解决城区学校教师队伍不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增强教育活力,提高办学水平,建立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用人制度,根据《镇远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镇远党办发〔2012〕68号)文件精神,今年遴选报名还有19个遴选岗位空缺,结合遴选报名实际,特制定本公告,第一轮遴选报名有效。

一、遴选原则

㈠坚持编制控制原则。根据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科学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数。严格执行编制管理办法。不得违反规定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㈡坚持均衡配置原则。教师遴选必须本着有利于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学科结构合理的原则。

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遴选的原则。做到“四公开一监督”即遴选人数公开、考核办法公开、考核条件公开、遴选结果公开,接受广大教师和社会的监督。

㈣坚持以业绩为主的原则。对服从安排,业绩突出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适当予以优先。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㈠遴选工作在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教科局的全程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登福

副组长:杨 力 杨安平 张 超

成员:石隆贵 万祥州 吴光强 刘美 周开银 毛颖峰 有关中小学主要负责人

本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公告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遴选学校、遴选专业技术岗位及名额(共18名)

初中( 4名):语文1人、数学1人、物理2人;

小学(14名):语文6人、数学7人、英语1人。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㈠遴选对象

舞阳镇外(不含黄桑片区中心小学校)在职在编在册中小学教师(免费师范生除外)。

㈡遴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2.初级中学校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2011年前参加工作应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2011年后(含2011年)参加工作应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小学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2011年前参加工作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2011年后(含2011年)参加工作应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3.年龄45岁(197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㈢遴选业绩条件

1.初级中学校本县近3年有2年及以上所遴选学科初级中学校任教经历;小学本县近3年有2年及以上所遴选学科小学任教经历。

2.近3年在学校的综合考核量化成绩至少有2年均达到本校前1/2名次(小学以乡镇中心校、片区中心校为准)。

3.近3年所任学科教学成绩到达以下标准:

⑴初级中学校遴选教师所教学科依据全州教学质量监测成绩认定,若州未进行教学质量监测的以县组织的期末统一检测成绩认定。遴选教师遴选学科教学成绩的平均分,近3年必须有2年达到县平均分,因产假原因,近3年必须有1年达到县平均分。

⑵小学遴选教师所教学科依据全县教学质量监测成绩认定,若县未进行全县教学质量监测的以乡镇组织的期末统一检测成绩认定。遴选教师遴选学科教学成绩的平均分,近3年必须有2年达到县(乡)平均分,因产假原因,近3年必须有1年达到县(乡)平均分。

注:近三年指2015-2016、2016-2017、2017-2018学年,任教2个及以上班级的相加求平均分后超县(乡)平均分,跨年级每个年级均超县(乡)平均分。

五、限制条件

㈠一校多人参加遴选的,根据本校编制情况(含特岗教师),缺编学校最多遴选2人,超编、平编学校最多遴选3人。一校有多人符合条件的,同学科按遴选成绩,多学科按学校近一学年综合考核量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遴选(含第一轮遴选报名优先)。

㈡参加遴选教师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六、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检测成绩、面试(微型课试讲)、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㈠发布信息

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遴选信息。

㈡报名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8月17日—8月1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镇远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

3.联系电话:5710898 联系人:陈 娜

4.报名材料

⑴递交现任教学校审核的《镇远县2018年城关中小学遴选教师报名表》。

⑵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⑶本人近期标准的1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

㈢资格审查

1.县教科局人事股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如果弄虚作假,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2.县纪委监委派员对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遴选工作有序进行,发现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且3年内不得参加同类型考试。

㈣遴选方法

1.由镇远县教育教研室对遴选教师近三年遴选学科教学成绩的平均分进行复查后,符合要求报名进入面试,遴选面试成绩必须达75分,按照遴选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遴选。

2.面试按微型课试讲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于2018年8月22日8:30-17:30前到报名地点(镇远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领取面试准考证及面试须知,逾期未领的作弃权处理。第一轮遴选报名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更改为2018年8月22日。

4.参加遴选人员必须当天上午8点整集中,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者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点,逾期不到作弃权处理。微型课试讲时间为15分钟,准备20分钟,采取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评委评分按百分制计。遴选学科面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按小数点2位计算),按近3年教学成绩平均分来确定,如又出现并列的,再按近3年的及格率来确定。微型课试讲若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出现的缺考、违纪、弃权等情况,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㈤考察

确定考察对象。依据面试成绩,按照遴选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考核,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和科技局组织下,学校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遇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排名依次递补。

㈥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遴选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名单,并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遴选,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㈦办理调动

经公示无影响遴选的,实行顶岗学习一学年,顶岗期满,依据全州教学质量监测或县(乡)期末统一检测成绩,任教学科成绩须达到以下要求。

小学:比上学年本班级人均分略有提高后(一年级平均分和及格率均超本校平均水平);

初中:比上学年本班级人均分略有提高后(七年级平均分和及格率均超本校平均水平);

高中:比上学年本班级本校期末检测成绩的人均分略有提高后(高一年级平均分和及格率均超本校平均水平)。

除符合上述要求外,遴选教师当年在学校综合考核中必须列位在四分之三名次之内。否则退回原单位。

七、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县中小学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855—5720954(县教科局人事股)

举报电话:0855—5722076(县纪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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