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宜宾市临港人社局考试招聘编外聘用教师公告(第一次)
2018-08-09来源: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应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准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最大年龄35周岁,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2.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获得市级及以上的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人员。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三)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编外聘用教师 87 名,招聘岗位及名额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宜宾临港开发区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现场报名地点:宜宾市第七初级中学校教学楼底楼(宜宾临港开发区中磁路99号)

报考者需填写《宜宾临港开发区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报名表》1份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等内容。

(二)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相应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调剂。有关情况将及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站上公告。

(三)考试及成绩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执行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8年8月19日(星期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面试。面试主要为说课或幼儿专业技能测试。

(三)缴费及领取准考证

1.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按50元/科缴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和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8年8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缴费和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宜宾市第七初级中学校教学楼底楼(宜宾临港开发区中磁路99号)

2.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

缴费和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聘用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2.体检。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考核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牵头组织进行综合考核。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可根据空缺名额,报经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一)根据公示结果,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核确认拟聘用人选。经审核确认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初次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可续聘。

(二)按照劳动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对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按《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制度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编外聘用教师管理办法》及用人单位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三)受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参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5108937。

六、解释与咨询、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一)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0831-5201157),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相关咨询电话:(0831-)

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管理处):5108995

区社会事务局(教育文体处):5201139

宜宾市第七初级中学校:杨老师13890932636

宜宾市翠屏区顺南学校:刘老师 15328800211

宜宾市翠屏区沙坪初级中学校:黄老师15298163611

宜宾市翠屏区沙坪中心小学校:刘老师13890935443

宜宾市翠屏区凉姜中心学校:聂老师15388338778

宜宾市南溪区石鼓乡明德小学校:叶老师18783187061

宜宾市志城幼儿园:宋老师15884105580

宜宾市翠屏区凉姜镇中心幼儿园:张老师18780608766

宜宾市南溪区石鼓乡中心幼儿园:袁老师13890984053

(二)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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