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保定定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8-08-06来源:

根据《定州市2018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90分

根据《招聘公告》和笔试考试情况,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本次笔试合格分数线为90分。

应聘考生请在定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下一环节。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二 、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本次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时间为8月11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请于2018年8月6日-8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进行资格复审。

地点:定州市教育局五楼会议室(定州市中山中路1号,从定州火车站、定州火车东站乘坐1路公交车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站下车即到)。

2、资格复审要求

(1)需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应提供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到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退回原交费账户。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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