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黄石市阳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选岗实施方案
2018-08-06来源:

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18年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18]19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工作实际,就做好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选岗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选岗时间

2018年8月16日上午9:30—12:00。选岗人员必须于当日上午9:00到选岗地点签到。

二、选岗地点

阳新县第二实验小学逸夫楼阶梯教室

三、选岗对象

参加笔试和面试,按1:1比例入围且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

四、岗位

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编办核准的招聘岗位。

五、选岗办法

1、公布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编办核准的172个新录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分布情况。

2、分学段分学科选岗,选岗时严格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3、如出现综合分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如面试成绩再出现并列,则按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4、参加选岗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按时到位参加选岗,未按时到位选岗者最后选岗。如在选岗结束时仍未到达指定地点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由县教育局、人社局根据空岗情况安排岗位。

5、选岗原则上不得由他人代理,如本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参与选岗的,可委托他人选岗,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代理选岗。

6、每位选岗人员只能选一个岗位且选择岗位时间不能超过3分钟。

7、每位选岗人员选岗同时签订《服务承诺书》。

六、岗位确认

每位考生选岗后,由考生本人(或代理人)签名确认。

阳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领导小组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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